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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苑大廈2023詳解!(小編貼心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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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苑大廈

惟法團在同年5月14日以業主聯署不足5%及議程不成立為由,拒絕召開會議。 據悉,會上其中一個議題為討論應否撤回通告,以節省業主開支。 龍苑大廈2023 惟當是時任法團主席張家友則指出,若接受和解,即代表認錯,並表示原告人(即譚香文)可以就此不停追討,最終業主可能要支付逾千萬費用。 在場的法團律師則指出,即使要打官司,費用只是在30至40萬元的範圍,,並於大會過程中,無視部分業主接受「一元和解」方案的意向,直接跳過議程,不作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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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外牆用料及設計則七座保持一致採用紙皮石及油漆壓花處理。 龍蟠苑共有七幢住宅大廈,並自設花園、多層停車場及商場等。 龍苑大廈2023 龍蟠商場樓高2層,商戶包括OK便利店、文具店、茶餐廳、診所和新光海鮮酒家和小型街市。 龍蟠苑A-F座由富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龍蟠苑G座則由創毅物業服務顧問有限公司管理。 龍蟠苑坐落的土地原為大磡村木屋區,部份於七十年代後期配合地下鐵路修正早期系統之興建陸續拆卸,而龍翔道於八十年代延長並把大磡村一分為二。

龍苑大廈: 大廈資料:龍苑 2座

及後,北面範圍尚餘的部份木屋於1981年的一場火災中全部被焚燬,隨即被全面拆卸並興建公共房屋,即現今的龍蟠苑[1]。 本頁顯示的樓盤說明和相關信息均由地產代理或業主或第三方提供的樓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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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龍蟠苑法團在屋苑各處張貼通告,甚至把通告投入業主信箱。 通告內容則是影射時任區議員、現黃大仙龍星區議員譚香文「搞風搞雨,破壞屋苑安寧」。 譚在得悉事件後嘗試和法團溝通,希望能把通告撤去,惟溝通不果,事後法團亦沒有把通告撤去。 由於通告內容用字嚴重影響譚個人聲譽,譚於2014年9月入稟法庭控告龍蟠苑法團誹謗,希望令管理委員會停止其行為。 譚入稟控告法團誹謗,但隨即向法團提出「一元和解」和解方案,法團拒絕道歉, 龍苑大廈2023 不肯接受譚的方案。

龍苑大廈: 事件

張家友曾是2003年區議會選舉時,譚的對手助選團隊成員,譚香文認為當時法團拒絕和解原因,與時任法團主席張家友有關。 最終,誹謗案件以譚香文一方勝訴落幕,法團敗訴需要承擔所有訟費及兩份通告的賠償,合共近270萬元。 龍苑大廈 譚香文勝訴後,對小業主需要負上支付賠償的責任,同樣感到十分遺憾。 她認為法團原則上是令屋苑管理做得更好,是管理內務而非外務,又認為過往法團做法越權有問題,當初強行不接受和解,如同否定業主的決定權,最終令龍蟠苑小業主蒙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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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3月15日,屋苑代表再次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其中一項內容為動議撤銷通告及銷案,並接受和解方案,但當時的法團主持並沒有對此作出表決,就把議程略過。 龍苑大廈2023 到正式上庭(即2017年末),譚香文再次提出希望以「一蚊和解」解決事情,惟對方依舊不從,最終事件需要放上法庭進行裁決。 龍苑大廈 龍苑大廈2023 龍苑大廈 2015年3月10日,業主就事件聯署,希望召開特別大會,提出不要以屋苑基金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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