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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契問題好唔好2023!(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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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契問題

據特區政府於1997年7月公布的政策聲明,沒有續期權利的土地契約,在期滿時可由政府全權酌情決定續期50年而無須補繳地價,惟須每年繳納租金,款額相當於有關土地應課差餉租值的百分之三,租金其後會隨應課差餉的改變而調整。 根據此政策,特區政府成立後,批出的地契年期一般均為50年並跨越2047年。 參照以往政府的做法,在沒有續期權利的土地契約(不包括短期租約及特殊用途契約)上,期滿時可由政府全權酌情決定續期50年而無須補繳地價,惟須每年繳納租金,款額相當於有關土地應課差餉租值的3%,租金其後會隨應課差餉的改變而調整。 A:根據目前的統計所得,由現在起計至2047年6月29日,約有2,400個一般商業/住宅/工業用途地段(按分段地段計算)的土地契約陸續到期,當中最早一批涉及大約50個地段(按分段地段計算)的地契將於2025年到期。 值得留意的是,2047年6月30日當天將有更大量的土地契約到期,地政總署正繼續整理有關資料。 2047年6月30日將會有大批土地契約到期,所涉及的地段數目、用途分項及權益份數等資料有待地政總署整理,預計有關整理工作於2021年起分階段完成。

根據現行政策,政府由1997年起續期或新批出的土地契約已經超過2047年,所以2047年並不是一個期限。 政府曾表示,現時超過3萬份新界(包括新九龍)土地的契約將於2047年年中期滿。 除了「千年契」物業外,本港有很多物業地契會在2047年或之後期滿。 其後,港島及九龍市區的土地契約年期劃一為75年,並容許該等契約續期,惟承租人每年須根據舊有的〈官契條例〉繳付重新評估的地稅。

地契問題: 地契年期影響按揭

由於香港的土地,除了中環聖約翰教堂以外,都屬於「土地租借權」形式,即是政府擁有土地,並把土地租給承租人,所以每份地契都有一個租用者租用土地的期限,這是由港英政府年代已經訂立下來的政策。 他又指,自特區成立以來,地政總署一直按上述的政策處理期滿土地契約續期事宜,撇除那些基於政策考慮作特別用途的契約,絕大部分沒有續期權利的期滿契約均獲續期。 所以每塊土地契約都有一個年期,界定了承租人租用土地的年期。 一般政府批租的年期分為3種,包括75年、99年及999年,少部分港島及九龍舊地契的租期為999年地契,其餘港島及九龍半島的土地則劃一為75年,而新九龍及新界的地契租期則為99年。 金管局方面曾回應指,政府會有權批出2047年後的續期地契,銀行毋須調整按揭政策。

署方重申購買或租用已登記寮屋不受法律保障,如搭建非法構築物可能因而負上刑責,而市民在購買或租用時,應在土地註冊處查閱有關地契條款,確保土地有合法業權及符合地契。 未來將會有越來越多地契到期,現行地契續期方法繁複,而且傳統機制下的續期安排會涉及龐大開支和行政工作量,因此當局認為政府有必要透過法例簡化地契續期手續。 以上這兩個案例,反映續約要接近原租約到期日才能完成,原業主要承受有關續約風險及經濟成本。 政府宜就此等續約安排發出公告,令市場有所預期,減輕憂慮 .... 在港英政府時期,政府主要批出地契年期可分為75年期、99年期及999年期。 基本上,不少土地都在回歸時到期,但《中英聯合聲明》列明,所有於1997年6月30日前期滿的新界土地契約,均可以續期50年,直至2047年6月30日。

地契問題: 地契的優勢

發展局計劃在每批到期地契的到期日約3年前,刊登憲報宣布是否續期,並傾向以「負面清單」方式,只列出不獲續期的地契。 換言之,在憲報指明的日子到期的地契未有在相關憲報公告列出,則代表已獲續期。 地政總署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公布已根據《政府租契條例》(第40章),向受該條例管制的物業及其他若干物業,發出計至六月二十四日為止,每年地稅超過一百元的半年度地稅繳款通知書。

地契問題

業主早於1995年去信政府求助,於是政府在回歸後,透過行政會議通過規定,住宅契約期滿後可免補地價,續租50年。 地契問題 因此,現時全港有超過3萬份新界的土地契約,將於2047年到期,業界對於契約期滿,政府會採取什麼行動一無所知,於是被稱為「2047大限」,成為一個熱議話題。 近年開始,愈來愈多人開始討論「2047地契」問題,大限逼近,社會各界都躁動不安,究竟什麼是「2047地契」? 為了解答大家的疑問,千居將會在這篇文章,逐一解答「2047地契」的問題,讓大家更清楚香港土地地契的資訊。 地契問題2023 【香港樓市・999年地契屋苑】「2047大限」問題,一直是香港樓市的熱話。 今次就這個題目,分析政府續期做法外,還聚焦在「999年地契」(又稱千年契)屋苑,以及港島和九龍2048至2050年地契才到期的屋苑。

地契問題: 地契年期對買家而言有何風險?

地政總署每年在五月和十一月份均會發出約 220,000 份繳納地稅通知書。 絕大部分業權人均會依時繳款;倘有任何業權人拖欠地稅,政府會採取適當行動追討,詳情見下文 - 不繳納地稅的後果。 但假若這市場續約信心受動搖,土地及樓房價值將有大幅度貶值之風險,皆因價值可能只反映租約期內價值..... 至於鄰近的置富花園,地契就列明批租「75+75年」,即於地契到期時可享續期75年的權利。

地契問題

如果新批的康樂或加油站的特殊用途契約的年期為21年,如果涉及專營權或營運牌照的新批特殊租約,年期一般與所涉專營權或牌照年期相稱,短期租約年期則以7年為限。 梁沛泓續稱,但處理2048至2050年到期的屋苑時,政府未必同樣再提供優惠條款,屆時可能調高地租,或者要求以補地價方式續期,即使分10至20年攤還,涉及款額也不少,所以購買這些屋苑要承受風險。 地契原是一份由地主(政府)與承租人(註冊業主)簽署的私人合約,其條款不能凌駕法律之上。 隨著時代轉變及社會演進,不同年代對土地發展的規範及文字演繹也有所不同。 除了政府的「全權酌情決定」是否公平合理,業主亦會對銀行按揭貸款政策感到憂慮。 由於銀行的按揭貸款年期可長達30年,現時距離2047年的時間逐漸縮短,已不足30年,有機會對按揭貸款政策造成影響。

地契問題: 地契名單

假設每年租值30萬元,每年要交的地租是9,000元,每季交2,250元。 買家應確保其交易代表律師已核實擬購入物業的地稅已完全清繳,並無拖欠,或在完成交易當日安排由買賣雙方妥為分攤。 事件引起業主不滿,因此選擇與政府打官司,最終獲法庭頒令將盈餘直接過渡至新法團,並豁免59萬的清盤費。

地契問題

香港樓巿2023|隨著不少土地契約將由2025年起陸續到期,加上2047大限愈來愈接近,準業主買樓時也開始重視地契因素,皆因銀行批出按揭或會越趨謹慎,突顯出擁有「千年地契」物業的優勢。 地契問題2023 《香港財經時報》報道有關發展局擬精簡地契續期機制的消息,解釋本港地契的續期規限,以及列出16個不受「2047大限」影響的999年地契屋苑名單。 現時香港有不少土地將面對2047地契大限,令準買家擔心銀行可承造的按揭年期,因銀行承造按揭最高年期為30年,屆時土地的使用權限已經到期。

地契問題: 土地註冊處可查閱地契

至於在2047年6月30日當天到期的大量土地契約,地政總署正繼續整理有關資料,有關工作進展理想,相信可如期於今年年底完成。 不過政府一早已經向銀行派定心丸,透過金管局向銀行發出指示,讓銀行無需因「2047」年限調整現時按揭政策,表示政府自然有權批出續期的地契,但是銀行實際上的操作,就不得而知了。 探討土地使用權限到期的問題,先要向大家講解香港的土地業權,其實除了中環聖約翰座堂獲永久地權外,所有土地均是政府擁有。 所謂買地、買樓,均只是取得政府批租土地的「使用權」,現時所謂的「業主」均只是該土地的「租用者」,而非真正「擁有人」。

現時只有「千年契」物業不受「2047大限」影響,但中央政府、港府會否更改「千年契」物業的年期? 地契問題 梁沛泓覺得不會更改,對此表示樂觀,並指出,港島有許多住宅物業是「千年契」,若果更改,市民反響很大,而且當局要遵守合同法,故延續現狀機會達九成。 雖然「2047大限」問題未解決,但近年本港樓市未受到太大影響,即使去年至今本港爆發疫情,但樓價未有「大冧」跡象。 梁沛泓指,市場對地契續約問題有信心,不少人覺得會順利續期,完全沒有考慮到任何風險。 金管局早於2016年10月發表聲明,向銀行保證,銀行無須為此調整其按揭政策,因為政府有權為於2047年期滿的契約續期;但即使如此,對準業主而言,這仍然是一個買樓前須考慮的因素。 地契問題2023 在擬議法例下,政府透過刊登憲報作出宣告使地契續期生效,業權人無須簽立新地契。

地契問題: 千年地契屋苑(14)紅磡灣中心

雖然金管局早已向銀行表示不需要為 2047年期調整按揭政策,但銀行仍需顧慮各種的風險,在未來是否會調整策略都存在一個不確定性。 《聯合聲明》附件III載列的大部分不可續期契約是關乎新界(包括新九龍)的土地。 由於沒有可能逐張契約續期,唯一可行方法就是透過立法,在差不多同一時間把大批的契約續期。 政府因而在1988年制定了香港法例第150章《新界土地契約(續期)條例》。 香港的土地差不多全部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下稱「特區政府」)租出或以其他方式批出。

  • 目前,999年地契大多位於港島及新界,而港英殖民政府後期批出的地契,大部份都改為75年期或99年期。
  • 業主早於1995年去信政府求助,於是政府在回歸後,透過行政會議通過規定,住宅契約期滿後可免補地價,續租50年。
  • 當年薄扶林花園,早於1997年前已經有人留意到其地契即將到期,因此當年薄扶林花園的樓價及成交量都不如理想,曾有人稱當時只有一間銀行願意承造薄扶林花園的按揭。
  • 網上查冊申請費則為1,500元,另外需付附加登入識別碼費用750元及按金500元。

從前港英政府批出的地契年期會分為75年、99年及少數的999年:多數港島及九龍半島的土地為75年,而新界的地契租期則為99年。 1997年,大部份新界的地契亦已屆滿,然而《中英聯合聲明》列明,所有於1997年6月30日前期滿的新界土地契約,均可以續期50年。 所以2047年6月30日將會有超過3萬份新界地契到期,亦意味著政府「有權」不續租或其他行動,以致有一定風險。 地契問題2023 由於香港樓價冠絕全球,因此銀行按揭的年期亦需延長至30年才可令普羅大眾負擔得起。

地契問題: 香港樓市2023|發展局擬精簡地契續期、設「負面清單」收契|999年地契屋苑不受影響!全港16個千年契屋苑曝光

政府的目標是期望做到一紙文書就已經能夠續期,不用業主再簽,做到減省業權人須進行的手續但同時確保有關契約的法律效力。 目前香港有逾130萬名自置物業的業主,這群業主能否順利將地契續期、是否需要補地價,會影響物業價值和投資者信心。 龍漢標舉例,當年港島薄扶林花園過千戶業主,為了應付地契到期的法律問題,需要花錢花精力更新地契;而未完成按揭的業主更要處理銀行更新按揭文書的要求。 因此近年不少業主擔心政府能否按時和合理地處理數以萬計同時到期地契的續期手續。 他指,根據《基本法》第123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成立以後,滿期而沒有續期權利的土地契約,由特區自行制定法律和政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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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不可續期的契約在期滿時可由政府酌情決定續期50年而無須補繳地價,但須根據新批租約每年繳納租金,款額為土地應課差餉租值3%,租金其後隨應課差餉的改變而調整。 例如港島薄扶林花園原地契於2006年屆滿,最後獲批50年至2056年,已經跨越2047年及無需補地價,業主只需繳納差餉租值3%作地租。 地契問題 至於「特殊用途契約」,政府同樣酌情決定會否續期50年,如果作為康樂用途的土地契約,所續年期不得超過15年。 一般情況下,地政總署會在土地契約屆滿前3年開始處理續期事宜,如果土地契約獲得批准續期,假設土地屬單一業權,或屬於共有業權但所有人一致續期,地政總署一般會與所有人簽立續期文件。

地契問題: 香港仔中心屬千年契

據地政總署資料顯示,早年,本港土地契約的年期計有75年、99年或999年三種。 1公頃地建17劏房屋他舉例指,位於雞嶺村的違規個案,要歷時7年才完成正式充公土地。 北區地政處早於2010年已接獲有關投訴,調查後發現上址的七個私人地段興建了17間違規劏房,涉及面積接近一公頃。 A:殖民管治時期,政府批出的契約年期主要為3種,分別為75年期、99年期、999年期。

根據地政總署按土地註冊處提供的資料所整理的數據,目前有效並涉及一般商業/住宅/工業用途地段的土地契約,到期的年份最早為2025年。 該條例第6條把所有新界土地契約自動續期至2047年6月30日,毋須補地價,但承租人須按照第8條的規定,每年按時繳納相當於批租土地應課差餉租值3%的租金。 不過,有關新定應繳地租和豁免地租的條款稍後被廢除,並納入1997年制定的《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香港法例第515章)中。 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之後,中央政府提出於1997年7月1日回歸後,直至2047年6月30日期間租約期滿的土地,可以免補地價、只需繳付相關土地應課差餉租值的百分之三,作為年租繼續租用。 於是,特區政府為在此期間屆滿的土地,批出一般為期50年的地契,於是也出現了不少50年期契約。

地契問題: 千年地契屋苑(4)帝景園

大陆这边儿,1951年到1952年,中共政府在「新解放区」也开展了如火如荼的土地改革运动。 至1953年,中国大陆大部分地区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将所谓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变为农民土地所有制。 地契問題 广大农民兄弟分到了田地(和地主家的小老婆),对新政权的积极性都非常高,动不动就捐钱买个飞机什么的送到前线抗美援朝。 可是好景不长,一边儿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还在没结束呢,一边儿潇潇洒洒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又开始了。 1953年,中央又通过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说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呢,就是要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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