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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牌照申請9大分析2023!內含物管牌照申請絕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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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生效後,物業管理的經營者和投資者,以及僱用的高級管理人員,要領取牌照才能進身物管業界。 那末從業者便必須符合物管業專業管理資格,遵守發牌的守則,從而確保小業主和租戶的利益。 若有經營者或高級物管人員違反發牌的要求,業主便可直接向物監局投訴。 物管牌照申請2023 若投訴表面證供成立,物監局會依法展開調查取證、聆訊及採取紀律處分和制裁,甚至可移交法院作進一步的跟進。 另一方面,牌照首次發出後亦有定期的續牌制度規管,從客觀上確保牌照持有人的專業和服務品質必須持續保持應有的專業水平。

  • 獲頒物管人(第1級)牌照的陳女士持有學士學位,主修房屋管理。
  • 持牌物管公司可就物業的不同的部份(例如住宅部份、會所部份等)設立獨立的登記冊。
  • 香港物業管理聯會旗下30多間物管公司會員於今天﹙30日﹚集體向監管局主席謝偉銓提交物管公司牌照申請。
  • 如持牌物管公司合理地相信有關人士就某事宜只是作出查詢、提供意見或資料,而不是提出投訴,則毋須按守則處理有關事宜。
  • 於過渡期內,未能符合發牌制度下有關持牌準則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要求,但擁有相關工作經驗的物業管理從業員(經理級及主任級),可先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並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監管局的「指明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申領正式牌照。

符合申請資格的車主,可在擬定車輛回港日期前兩星期前親身或經代理人透過電郵、郵寄或投遞箱向運輸署遞交申請。 獲批准的車輛須依照批准信上列明的指定日期及路線,由指定司機將車輛經港珠澳大橋駕駛回港直接行駛至已預約的指定驗車中心進行驗車。 每日獲准回港的車輛數目設有上限,運輸署呼籲申請人盡早遞交申請。 物管牌照申請2023 運輸署亦將刊憲,豁免獲批准的過境車輛在指定駕車回港當日的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

物管牌照申請: 中國救援隊完成國際救援任務平安回國 香港特區救援隊同機抵達

【星島日報報道】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自8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截至昨日(8月31日),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共接獲超過900宗預約申領牌照登記。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該局至今已發出近90個物業管理人牌照,而預約申領牌照中已有超過600宗個案完成遞交申請文件手續,相關申請正在處理中。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表示,發牌制度的目的是透過制訂及執行一套專為香港物業管理服務業而設的規管制度及相應配套措施,鼓勵及協助物管業及從業員朝着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 物管牌照申請2023 於過渡期內,未能符合發牌制度下有關持牌準則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要求,但擁有相關工作經驗的物業管理從業員(經理級及主任級),可先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並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監管局的「指明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申領正式牌照。 物管牌照申請2023 當局已委托4間大專院校承辦「指明課程」,包括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及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 上述院校將會陸續就「指明課程」進行招生工作,並已申請將有關課程納入可獲發還持續進修基金款項的課程名單內,而課程會於今年第4季內開展。

監管局於座談向代表團介紹了執行《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的工作。 香港文匯報訊 物管牌照申請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最新表示,為確保過渡期完結前順利獲發牌照,局方已成立專責隊伍,並已開始主動直接到訪部分物管公司,協助其準備牌照申請所需的文件及資料,以盡快完成領牌手續。 同時,為協助臨時物管人牌照持有人盡早取得正式物管人牌照,監管局提供簡易申領正式牌照安排。 此舉無形中可以在物業管理的實際運作中,不斷克服發展商壟斷和單方面制訂大廈公契情況下,使物業管理存在形形色色、小業主無法抗拒而又被迫接受、表面公平實則任由宰割的不平等條約。 誠然,許多不平等條約是無法一時推翻,但經過執行物管條例,可爭取最大保護小業主利益的公約數。

物管牌照申請: 物管局設專隊協助領牌

永順控股香港宣布,以代價2141.15萬元,購入荃灣沙咀道1號「沙咀道1號」19樓26號辦公室,為一個總建築面積約2125平方呎的商用物業。 國科控股宣布,建議2供3,發行約2.4億股供股股份,佔擴大後股本約60%,供股價每股0.147元,較周五收市價0.2元折讓約26.5%,所得款項總額約3530萬元,淨額約3350萬元,擬用作擴 物管牌照申請 大集團的基礎業務能力、發展人工智能業務及一般營運資金。 按照學院學費退還的政策,除申請不獲接納或所選的課程取消外,所有已繳學費恕不退還。

物管市場的發展亦自然而然地促進業界朝着發牌要求努力提升自身水平,迎合客戶的需要,間接亦起到汰弱留強、汰劣留優,促進物管業不斷優化,保障業主的作用。 物管公司可透過監管局「物管公司牌照申領專線」, 預約由現時至5月底期間合適時段提交牌照申請, 有序分流領取牌照. 在過渡期後符合法例要求持牌, 為市民繼續無間斷提供專業物管服務. 在物管業發牌制度下, 為有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訂明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 以及在有關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務擔任監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從業員, 今年8月1日起, 必須持有有效物管牌照, 才可符合法例規定, 繼續提供物管服務. 註1:一般而言,學位或同等學歷必須符合香港資歷架構第5級或以上並具有最少150個資歷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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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的學員,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本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 在可行的情況下,申請人應使用監管局制定的工作經驗確認書範本。 物管牌照申請 如申請人未能出示已填妥的工作經驗確認書,則應提交其他有關的證明文件。 證明文件可包括由僱主簽發的信函、有顯示其參與業主委員會會議或業主立案法團會議的會議記錄等,以及載有與申請人從事物業管理的工作有關的其他證明文件。 監管局將考慮所有證明文件以斷定申請人是否符合物業管理工作經驗的準則。

物管牌照申請: 相關內容

民政總署預期發牌制度全面實施可惠及約二萬八千幢私人樓宇及超過三百六十萬名居民。 物管牌照申請2023 持有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的學員,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本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物監局是根據《物管條例》成立的法定機構,主要職能包括透過發牌照予物管公司及物管人,規管物業管理服務的提供,以及推動物業管理業專業行事持正,並提高該專業的能力及專業性。 物管牌照申請2023 民政總署表示,透過《物管條例》實施強制發牌制度,訂定物管公司和物管人的專業要求,可提升物管服務的質素,從而推動物管業的發展。 截至2022年年底,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已經發出接近300個物管公司牌照及超過1萬個物管人牌照。 民政總署預期發牌制度全面實施可惠及約2萬8千幢私人樓宇及超過360萬名居民。

物管牌照申請: 版權 © 2023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保留所有權利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自成立以來,一直積極與不同的物業管理(物管)業界組織及專業團體聯繫溝通,以了解業界的最新動態及就申領物管牌照提供支援協助。 物管牌照申請 隨著物業管理(物管)業發牌制度的三年過渡期剩餘不足300天,監管局留意到不少物管公司對申領牌照有一些疑問,因而影響其開展牌照申請程序。 「物業管理公司牌照」: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內所訂明的7類物管服務,若物管公司提供多過一個類別的物管服務便須申領「物管公司牌照」。 持有物管公司牌照的準則,包括物管公司須聘用指定數目的全職持牌物管人。

物管牌照申請: 物業管理證書 — 臨時物業管理人 (第1級) 牌照

投訴可由具名或不具名人士作出,而該等人士包括相關物業的客戶、用戶及訪客。 投訴可透過不同渠道提出,包括口頭、電話、傳真及電郵等。 如持牌物管公司合理地相信根據投訴人提供的資料未能辨認投訴人的身份,則可將相關投訴當作不具名投訴處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日公布,《物業管理服務(發牌及相關事宜)規例》已通過「先訂立、後審議」的立法程序,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人的發牌制度(「發牌制度」)會由2020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物管牌照申請: 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 8月1日起可選擇牌照有效期

註2:可接受的資歷包括:於2005年1月1日或之前,已成為監管局認可的專業團體的會員及如該專業團體有不同級別、類別或組別(包括以其他方式描述的級別、類別或組別)的會籍,亦是該專業團體指明的級別、類別、組別或專業領域的會員的申請人。 註3:「物業管理工作經驗」是指位於香港的物業提供物業管理的全職工作經驗,而該等工作經驗必須涉及提供兩個或以上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 物管牌照申請2023 註4:一般而言,副學士學位、文憑或同等學歷必須符合香港資歷架構第4級或以上並具有最少90個資歷學分。 註5:「可接受的資歷」包括於香港資歷架構「過往資歷認可」機制下獲取物業管理業能力單元組合屬第四級的資歷證明書五張(當中必須包括「客戶服務管理」的資歷證明書)。 「物業管理人牌照」:設有1級及2級兩個級別物管人牌照。 凡物管人於物管公司擔任提供物管服務的管理或監督角色,便須根據持牌準則所列明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規定,以及指明工作經驗要求,申領「物管人牌照」,但前線物管工作人員則毋須申領牌照。

物管牌照申請: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下月1日起可選有效期

為了協助業界於過渡期完結前順利領牌,物監局推出措施協助業界於過渡期完結前順利領牌。 答:法例並無規定物管公司董事必須是持牌物管人;但有關物管公司須聘用至少一名(可兼職或全職)對該公司提供物管服務一事有實際控制權的持牌物管人(第1級),並按監管局指明的最低人手比例,聘用一定數目的全職持牌物管人。 任何人如在與申請牌照相關的情況下,向監管局提供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任何資料或文件,以及知道該資料或文件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或罔顧該資料或文件是否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即屬犯罪。 犯該罪行的人士,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0,000及監禁一年,或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6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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