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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執行人賣樓11大優勢2023!專家建議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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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執行人賣樓

如果遺產是由手頭現金、(死者個人賬戶的)銀行存款及/或強積金組成,且合共數額不超過150,000元,通常遺產管理官會提供協助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 例如樓價為800萬元,按揭餘額為300萬元,申請按揭時可加按至480萬元。 於提取按揭貸款時,律師樓會用300萬元贖契並轉名;餘下180萬元則過戶至繼承人銀行戶口。 如果未還清按揭,物業作為抵押品及樓契均歸銀行管有,繼承人將遇上「兩難」:物業未贖契前律師樓不能註冊允許書、未轉名前銀行亦不能承造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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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價值不超逾 $400,000 的小額遺產可根據簡化程序申報。 不過,這些簡化程序不適用於遺產涉及土地權益、業務權益、股票(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外)或準備進行訴訟。 香港法院(包括遺產承辦處)的遺囑認證司法管轄權只涵蓋在香港的遺產。

遺產執行人賣樓: 5 遺產承辦處會否就死者在香港的遺產發出兩份授予書(即中英文各一份)?

次序為配偶優先、子女其次、之後到死者父母、再之後就是死者的兄弟姊妹、或兄弟姊妹的後裔。 沒有收入證明 – 坊間不是所有人都有一份正職在大公司受薪。 不少人士的收入都是以現金獲取沒有一份正規的收入證明,而這類客人要到銀行申請貸款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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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該等誓章 / 遺產呈報表是宣誓文件,所以不接受用電子郵件方式遞交。 “知會備忘法律程序”是關於死者遺產的《知會備忘》於遺產承辦處登記時展開的。 請注意:“知會備忘法律程序”本身在性質上是具“爭議性”的,很可能就是“訴訟”的開始。

遺產執行人賣樓: 遺產税

在上述的 1,000,000 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遺產,便會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分發給死者的父母。 前文提到即使送契樓成交價是零元,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送契樓不享免額外印花稅,如果是送贈日期起計 36 個月內放售物業,仍要支付額外印花稅。 遺產執行人賣樓2023 要留意的是,送贈契或涉業權問題,有些銀行基於風險問題,一律不批核送贈日期為 5 年內的物業按揭。

署長同時裁定適用之從價印花稅稅率為較高的第 1 標準稅率。 署長的理據是上訴人(以遺產管理人身份)將物業歸屬予 Alice 和上訴人(以個人身份)本人,並不屬於近親之間的住宅物業轉讓。 想加快進度,遺產代理人可以先向銀行提供死亡證和律師樓文件,申請按揭預批。 待高等法院的遺產承辦處發出轉名令後,銀行便能即時發放貸款。 「加名」印花稅以物業轉讓的比份計算,譬如以長命契形式加名,如加一個人名便是物業價值的二份之一、兩個人名便是三份之二,如此類推。 若果物業價值400萬元,加一個人名以200萬元計印花稅,涉及的印花稅項只是100元。

遺產執行人賣樓: 聯名物業一個人過身,為什麼要登記死亡證?

一份有效的遺囑,還需要看死者在訂立遺囑時的精神狀態是否良好,以及是否具備認知能力訂立。 當一份「遺囑」確立後,後人可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遺囑認證」,並按照遺囑上意願作繼承。 遺產執行人賣樓2023 遺產執行人賣樓2023 有關詳情可參閱香港法例第73章《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第4條。 (1)死者擁有的一切物品;(2)死者於聯名擁有財產中所佔的權益;及(3)死者於去世前 3 年的任何時間內所送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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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認證或遺產管理書(統稱為「授予承辦書」)是正式訂明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的文件,同時授予遺產代理人根據資產及負債清單處理已故客戶資產的權力。 遺產執行人賣樓2023 雖然任何人都可以是執行人,但執行人必須勤勉盡責,與及值得信賴。 如果死者沒有遺囑,遺產管理人 (Administrator) 就由遺囑認證機構即法院任命。

遺產執行人賣樓: 6 申請人的人數和年齡方面是否有任何規定?

但這是過份憂慮,因上述《條例》第55條可杜絕執行人及其關係人士購買所執行的遺產,除非長女暗地這樣做然後逃之夭夭,這個則無可避免。 首先,大家可以到網上查冊,了解物業過去5 年紀錄有沒有「送讓契」(Deed of gift)的字眼。 可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方式無償地送贈物業,即屬「送契樓」。

根據法例,只有以簡易方式申請遺產或文件並非屬於死者等理由,才能取走物品。 經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是個辦理遺產承辦的機關,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要辦理的事情,便是要取得遺產承辦書,程序稱為遺產認證。 如果物業已按給銀行,業主須與銀行聯絡,查詢是否需要更改按揭貸款契據。 如有需要,業主必須先行填妥一份轉按申請表 (請向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索取或在網站下載轉變按揭安排申請表HD64),把建議的修訂按揭條款提交房委會審批。 遺產執行人賣樓2023 不過,如死者生前在銀行開有保險箱(無論是單獨開設或聯名開設),則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必須首先前來或來信遺產税署,安排人員點算保險箱內所存放的物品。 申請遺囑認證時,您需要攜同所有顯示已故客戶截至去世當日結餘的銀行存摺、結單及定期存款單。

遺產執行人賣樓: 遺產物業仍有按揭在身怎辦?

但是,如果授予書基於某些原因遺失或錯置了,而管理遺產或其他方面需要使用該授予書,你可以親自或經由香港的律師行申請授予書複本。 你必須親臨遺產承辦處申請授予書,因為香港法例第10A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4(9)條不容許以郵遞方式申請。 遺產承辦處協助司法常務官處理申請和提出提問,以確使授予書發給在法律規定下的適當人士;此外又協助他執行其他法定職能,包括遺產管理官的工作。 遺囑認證是一項法庭命令,授權一名或以上的人士根據遺囑中的指示管理死者的遺產。 如〝遺囑執行人〞不打算代已故納稅人申請個人入息課稅,則不需在有關報稅表內呈報已故納稅人在合夥業務所佔利潤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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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承辦書後,即使物業未完成轉名,遺產代理人仍有權代為將物業出租放售。 新業主必須保存這份承辦書,否則日後放售時,或因為文件不齊全以致交易告吹。 遺產執行人賣樓2023 非婚生子女(亦稱為「私生子女」),指他們的親生父母並非根據香港法律認可的方式結婚。 事實上,執行人同時是您遺囑受益人的情況很普遍,這樣受益人也可以同時間管理您的遺產。

遺產執行人賣樓: 遺產之處理

當遺產物業轉名至繼承人後,律師樓會把死亡證登記在物業的土地登記冊。 如聯權共有人多於2名,身故者生前擁有的權益將平均分予在生的共有人。 一旦您離世,執行人和受託人(在此稱為執行人)所扮演的角色就顯得非常重要。

  • 隨著取消遺產税,無須就該日或之後去世的人士的遺產遞交遺產申報誓章或呈報表,或領取遺產税清妥證明書以申請遺產承辦書。
  • 弟弟遂拋出另一建議,問長女可否將物業先轉按或加按套現,毋須一定要賣樓;惟她指出詢問過銀行,得悉遺產物業未完成「轉名」手續前不能申請按揭,刻下有迫切資金需要,難長時間等待。
  • 承辦書一般分為遺囑認證書(Grant of Probate)或遺產管理書(Letter of Adminstration),兩者都可用作證明其遺產代理人身份並有權處理死者遺產。
  • 你可以把意見郵寄給司法機構政務長;地址是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地下。
  • 對於親人離世,除了感到悲傷之外,亦有可能立即牽涉遺產的處理問題,如果遺產包括未供斷的物業,問題則更為複雜,我們決定一文釐清遺產貨轉讓、稅項及按揭的議題。

但當層樓供完後,便需要轉名並向銀行取回樓契,否則銀行會收存契費。 假若在離婚後才設立資產信託,而目的是為了避開 “被分身家”。 而事實上兄弟們最擔心的,是長女以「賤價」把遺產「賣」給自己丈夫,從而令兄弟所分得資金縮水。

遺產執行人賣樓: 4 申請應該由誰提出?

代理關係及代理的責任說明代理是否只代表買賣其中一方還是代表雙方,但一般都會填寫「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除非能夠確實是否只代表單邊或雙邊。 放盤價訂明代理可以在放盤價範圍內作廣告宣傳之用,並不是授權代理接受任何要約。 而第二位階繼承人(或,如第二位階繼承人不尚存,則由第三位階繼承人繼承)可獲分配餘下之剩餘遺產的50%(如有的話)。

  • 對於在2009年3月1日前去世的個案,普通法適用於斷定死者去世時的居籍;至於在2009年3月1日或之後去世的個案,則由香港法例第596章《居籍條例》規管。
  • 值得留意的是,除非客人有充分理據解釋為什麼沒有收入證明,財務公司就算批都未必會批太高的貸款。
  • 值得留意的是,若任何人士填寫虛假資料導致另一方有損失,當事人可以向法庭申請向有關人士索取賠償。
  • 但由於處理遺產及物業轉名需時,遺產執行人或受益人應主動聯絡物業按揭銀行,商討酌情處理的方案,如暫時凍照戶口直至成功轉名等,以避免因欠款引致違約的風險。
  • 〝遺囑執行人〞須負責代已故納稅人處理有關稅務事宜,包括呈交報稅表,提供資料及從已故納稅人的遺產中繳付稅款。

財務狀況差 – 銀行一般都不主張為曾破產、有壞賬、債務重組或債務舒緩等客人提供貸款,因此財務公司較為適合這類型的客人。 急需現金周轉 – 申請銀行貸款快則需要花費一個星期時間,慢則申請銀行按揭可以花上以月計的時間。 如果死者生前訂立遺囑,只遺囑合規,包括遺囑透過書寫出來,且由訂立遺囑人士必須有簽署,或在訂立遺囑的人身在現場,但由其他人代簽;該簽署必須是有認可遺囑的意圖。 此外,如死者的其中一個或兩個父母都在生,死者的兄弟姊妹便不能分得遺產。 他們只有在死者沒有遺下後裔及父母的情況下,才有權分得部分遺產(扣除配偶所得部分之後)。

遺產執行人賣樓: 遺產物業是否等於送契樓?

生平時立下信託,等於在死前辦好了遺產分配,後人只須就死者少量財產作出簡易處理。 不過,由先人去世至獲發「遺產承辦書(Probate)」,以確立誰是遺囑執行人及遺產受益人需要一段時間。 如果本身屬於「無遺囑」、又或者遺囑內沒訂明「遺囑執行人」,則需委託「遺產管理人」按照「遺產管理書」的日期管理遺產,及資產作出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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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無遺囑之遺產繼承法律下,遺產受益人之優先次序,與合資格申請授予遺產管理書的人士之優先次序相若(請參閱相關問答)。 至於少於 $150,000 的小額遺產會有不同的處理程序。 申請人應向遺產管理官查詢遺產承辦處會否非正式管理該份遺產。 不過,該等簡化程序不適用於包括任何業務或土地權益的遺產。 在本署已確定遺產的總額(包括死者本人名下遺產、聯名物業、餽贈等),會向申請人或須繳税人士發出評税證明書通知有關遺產税及利息結餘。

遺產執行人賣樓: 遺產印花稅

若您已向本行申請戶口資訊,相關資料將記錄在授予承辦書中的資產及負債清單(該清單)。 根據法律,銀行只能發放於該清單2中準確列明的資金和資產予遺產代理人。 該清單中記載的戶口詳情(包括銀行名稱、戶口號碼以及金額)必須準確無誤。 「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第10章)的有關條文載於喪親指引。 但由於處理遺產及物業轉名需時,遺產執行人或受益人應主動聯絡物業按揭銀行,商討酌情處理的方案,如暫時凍照戶口直至成功轉名等,以避免因欠款引致違約的風險。

至於分配的次序,法例也有所規定,準則為配偶優先、子女其次、之後到死者父母、再之後就是死者的兄弟姊妹、或兄弟姊妹的後裔。 換言之,如果遺產物業尚有按揭未供完,遺產繼承人亦會繼承遺產物業的按揭。 「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需要在將遺產分發給受益人之前先償還死者的所有債項,包括信用卡數、私人貸款、按揭貸款、稅項、律師費、及物業管理費等等。

遺產執行人賣樓: 5 死者去世多時,但從來沒有人申請/取得授予書,我現在還可以申請嗎?

儘管 NobleWills 是由一組律師構成,但 NobleWills 不是一間律師事務所、稅務顧問,也不是替代律師對複雜遺產計劃問題的建議。 你可以把意見郵寄給司法機構政務長;地址是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地下。 普通物業買賣在未成交前敍造按揭,靠的是一紙買賣合約,待至成交日按揭放款、賣家贖契、物業轉名同步進行。 若物業已清還按揭,承繼手續很簡單,律師樓於收到先人的樓契後,註冊物業允許書(Assent),便能把業權轉名予繼承人。 近年香港政經動盪,仍有少城中名人無懼大手入市,而另一方面,泛民中人卻不少賣樓離場,其中不少人官司纏身,基於財務需要,或看淡前景。 據悉,身處台灣曾任教香港中文大學國際關係學者沈旭暉所賣出單位,實用面積1551方呎,連439方呎花園,3房間隔,實用呎價只需9639元,帳面只獲利562萬元,未有大賺離場。

如其成交價嚴重偏離市價,不經代理交易,亦有機會被銀行視作送契。 如有任何疑問,請徵詢律師的意見,或通過當值律師服務的免費法律諮詢計劃徵詢法律意見。 聯權共有下,身故者持有的物業權益,將自動由其他在世的聯權共有人繼承,直至剩下最後一人為止。

抑或丈夫一早作出未雨綢繆打算,所以對於保險公司會否受理賠償,她不敢太過樂觀。 如果保險公司願意賠償,則可處理部份來自未償還按揭的問題。 不過,簡單來說,居籍指死者去世時合法逗留並打算以之作為永久居所的國家或地方。

遺產執行人賣樓: 第二部分 遺產承辦處

若已故客戶以個人名義持有的資產不超過港幣50,000元,您可以申請確認通知書以代替遺囑認證。 遺產執行人賣樓2023 遺囑執行人須申報已故納稅人在有關課稅年度 4 月 1 日至去世日期的受僱工作收入,其中包括生前應得但未收取的收入,例如累積有薪假期及年終花紅等。 根據稅務條例,〝遺囑執行人〞包括已故納稅人的遺產管理人、管理死者遺產的其他人或根據信託創立人最後遺囑所設立的信託而行事的受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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