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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水報告2023全攻略!專家建議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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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水報告

房屋和水務分別屬於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和發展局局長管轄的政策範疇,作為問責制主要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有責任監督轄下執行部門,確保政策能有效落實和向公眾提供妥善的服務。 兩位局長並無迴避承擔政治責任,亦在記者會上就公屋食水含鉛事件致歉。 在局長的督導下,兩個部門在事件發生後,已經盡力地全面調查食水情況和推行協助受影響公屋居民的措施,並正認真地跟進調查委員會的各項建議。 因此,我不認同「主要官員問責制已名存實亡」或者制度已淪為「高官卸責制」這些說法。 (二)在政治委任制度下,政務司司長在政策統籌和協調上擔當重要角色。 在公屋食水含鉛事件上,我於去年七月十一日(亦即房屋署確定並公布首個食水樣本含鉛超標翌日)早上召開首次跨部門高層會議,統籌各相關政策局和部門的跟進工作,至今已經舉行了20次會議,盡速推出了多項措施。

水務署自2017年起把食水水質監測範圍擴展至用戶水龍頭,透過優化監測計劃,在隨機抽選處所內的用戶水龍頭收集食水樣本,檢測水質情況。 計劃下用戶水龍頭水質監測數據每周總結,包括今次的監測數據,已載列於水務署網頁。 我們的測試標準是根據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EPA)的標準進行飲用水的抽樣,收集的樣辦會經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 (ICP-MS) 法析鉛的含量。 鉛一般可透過飲食、呼吸和皮膚吸收進入人體,長期吸入鉛並超出體內限度時會中鉛毒,可能毫無徵兆,或可能出現貧血、手腳無力等症狀,或甚出現高血壓、腎衰竭、大腦和神經系統受損及增加患心臟病的機會。

鉛水報告: 香港

對比水務署及房委會被嚴詞狠批,報告對違反合約條款的四承建商評論卻相對溫和。 鉛水報告2023 報告指總承建商無庸置疑必須遵守使用無鉛焊料的規定,亦沒有誘因故意使用含鉛焊料,然而他們缺乏完善的監督系統,在通知分判商房委會批准使用的焊料後,無進一步核實物料安排,是錯誤地過分信賴分判商,卻所託非人,現在是自食其果。 發展局亦已於2018年1月成立一個由學者及相關業界的專家所組成的食水安全諮詢委員會,就各項食水安全事宜向發展局提供不徧不倚的意見。 此外,發展局將設立一個專責小組,以監察水務署在食水安全方面的表現。 水務署會採用兩級取樣規程,第一級是「日間隨機抽樣」,即在日間隨機抽樣收集1公升「不經沖透」的樣本,若發現超標,就會進行第二級「30分鐘靜水取樣」,即水龍頭會先沖水5分鐘,然後靜水30分鐘,再收集1公升樣本。

  • 在持牌水喉匠持續進修方面,水務署與水喉業界持份者合作,在2016年10月聯合推行了持牌水喉匠自願持續進修計劃。
  • 2020年7月,台中市盛唐中醫診所就醫的多個患者發生身體不適,經驗血發現體內血鉛濃度超過容許值數倍,原因為該診所院長呂世明所開立的含硃砂中藥粉有超出標準值的鉛與汞。
  • 如調查完成後,發現有充份證據,律政司會據相關法律考慮是否提出刑事檢控。
  • 在局長的督導下,兩個部門在事件發生後,已經盡力地全面調查食水情況和推行協助受影響公屋居民的措施,並正認真地跟進調查委員會的各項建議。
  • 在法例完成檢討前,水務署已於2017年3月與建造業議會共同推出《水喉工程的良好作業指引》,闡明於內部供水系統中不同持份者的角色和責任。

在調查委員會的報告公布後,我會繼續督導相關政策局和部門的工作,確保政策的制訂和實施得到妥善的協調。 鉛水報告2023 (三)就調查委員會建議政府主動為所有公屋重新驗水方面,水務署必須先處理抽取水樣本的規程問題。 而驗水後以甚麼水平的含鉛量作為採取跟進行動的界線,國際上亦各有不同做法。

鉛水報告: 太平洋諸島フォーラム「コンクリート固化ではだめか?」日本「安全性不足」…日本政府が福島汚染水巡る対話録を公表

為推廣建築物水安全計劃,我們舉辦了一系列有關水安全計劃的公眾論壇、簡介會及教育講座。 水務署亦已設立專項查詢熱線及服務台,為促進有關人仕制訂水安全計劃提供所需協助及建議。 此外,水務署在2017年11月推出全新的「大廈優質供水認可計劃-食水(管理系統)」以取代「大廈優質供水認可計劃-食水(2.0版)」,鼓勵業主及物業管理公司制訂及實施水安全計劃,加強保障其大廈的食水水質。 鉛水報告 為此,水務署已開展對《水務設施條例》和《水務設施規例》的全面檢討,包括參與內部供水系統設計、建造和保養人士的角色、參與程度和責任,當中涉及可能透過立法引進水喉承建商的註冊制度。 在制訂有關的立法建議時,水務署已咨詢持份者的意見和建議,他們包括發展商、承建商、持牌水喉匠、物料供應商及專業團體的代表,並會在適當時候諮詢公眾。

鉛水報告

因此,必須連同後續工作通盤考慮,才能夠讓市民安心和減低對於市民造成不必要的滋擾。 調查委員會亦贊同我們的建議,就食水安全事宜設立國際專家小組,就香港的水質標準、水質規管及監察機制、以及水樣本取樣規程等事宜提供專家意見。 鉛水報告 發展局成立的國際專家小組將於今天舉行首次視像會議,以期盡快提出一套適合香港實際情況而涵蓋水樣本取樣規程、適當的含鉛量水平和驗水結果須採取行動的界線的方案。 及後水務署會按照專家小組的意見,作出適當的跟進,包括調查委員會就政府應主動為所有公屋屋邨再安排食水測試這個建議。 至於有關公開驗水和驗血的結果,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和水務署於二○一五年七月至十一月期間為所有相關公屋驗水,房委會已經透過不同的渠道,包括記者會、新聞公報以及發放給立法會和房委會的文件,向公眾匯報公屋抽驗食水樣本結果。 而政府亦一直有公布受影響公屋的居民,以及受影響學校有關學生/員工的血鉛水平的整體化驗結果。

鉛水報告: 政府每年抽驗670戶食水

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亦有向每一位曾參與血鉛水平化驗的市民提供各自的化驗報告及血鉛水平。 就建議制定香港食水標準及檢驗食水水質的取樣規程方面,水務署已委聘英國專家顧問審視海外經驗及制訂食水標準的做法。 在優化監測計劃下,當我們掌握三至五年的監測數據後,我們會檢討這些參數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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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委員會認為,水喉匠角色重要,機制卻無規定持牌水喉匠須持續受訓,確保具備水喉工程所須的技能及知識,情況極不理想。 報告又批評,即使法例規定只有持牌水喉匠可建造或安裝內部供水系統的工程,水務署卻容許其他工人進行工程,以致事件中三人均沒有親自安裝任何工程;又質疑水務署根本無採取行動打擊持牌水喉匠的違規行為。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政府於本月11日收到委員會報告,留意到報告表示,會把相關事件交由適當執法機關跟進調查。 律政司其後已收到委員會主席的相關信件,律政司亦已就展開相關刑事調查去信警方,日後會繼續跟進。 如調查完成後,發現有充份證據,律政司會據相關法律考慮是否提出刑事檢控。 近日,本港爆發食水含鉛量超標事件,鉛水對身體的影響備受廣泛關注。

鉛水報告: 香港食水管道含重金屬超標事件

7月15日,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宣布額外為10條公共屋邨抽驗食水,包括9條於2013年開始落成的新屋邨,以及2011年落成的葵聯邨一期,共涉及逾2.4萬戶。 鉛水報告2023 至於會否為2013年以前的屋邨驗水,張炳良解釋,驗水要訓練有素的取辦人士,但因資源有限,故先集中該十個屋邨,若所有屋邨及居屋都要驗水,則要再進一步研究。 [91]及後,由於針對「鉛水事件」的緊急檢查擴展至在建新居屋,原擬在2015年發售的兩個居屋屋苑需押後一年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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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持牌水喉匠持續進修方面,水務署與水喉業界持份者合作,在2016年10月聯合推行了持牌水喉匠自願持續進修計劃。 由2016年10月至2018年8月止,11個機構已獲認可提供持續進修課程,共舉辦了147個持續進修課程。 大約百分之52於行業中活躍的持牌水喉匠已參加課程,部分更已參加多於一個課程。 水務署會於全面法例檢討中,檢討以持牌水喉匠的能力及培訓的要求作為持牌水喉匠續牌條件。 鉛水報告2023 鉛水報告2023 是次監測其中一個處所的第一級水樣本(即「日間隨機取樣」)含鉛量為17微克/公升。 按水務署規定的兩級取樣規程,當第一級水樣本發現金屬含量超標時,會測試第二級30分鐘靜水樣本以核實結果。

鉛水報告: 報告書提出までの経緯

因應建議,水務署參考了澳洲專家顧問的意見,已修訂了水務署的水安全計劃,並2017年7月推行「食水水質管理系統」,當中包括經優化的水安全計劃。 另一方面,水務署已編製一套指引和適用於一般建築物(如住宅/商業大廈)和特定建築物(如學校和安老院舍)的範本,以協助物業業主及物業管理公司制訂及實施其大廈的水安全計劃。 世衞對水務署制定有關指引和範本表示歡迎,認為有助推廣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 上述指引和範本更獲世衞及國際水協會上載至其共同管理的網站供國際參考。 為建立及提升業界制訂水安全計劃的能力,我們已為水喉業界人士及顧問安排及舉辦了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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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已開發國家和地區不再出售含鉛油漆(台灣仍廣泛使用含有高濃度鉛的紅丹漆),亦不再出售含鉛汽油,例如香港和台灣,因含鉛汽油經燃燒後能隨空氣周圍散播,嚴重影響健康,尤其是兒童,如不禁用普通人難以避免受害。 個人方面的作法包括去除家中含鉛物品[5]、改善工作環境(例如加強通風設備或進行監測)[6]國家性的政策包括透過法律禁止含鉛的油漆及汽油、減少水或是土壤中的允許含鉛量,並且清理受到污染的土壤[2][4]。 鉛中毒的主要治療方式是去除鉛的來源,並且利用藥物讓鉛可以不和其他體內分子反應,可以排出體外,這種治療方式稱為螯合治療(英語:Chelation therapy)[4]。 兒童的血鉛濃度若超過40–45 µg/dl,建議要接受螯合治療[4][10]使用的藥物包括二巰基丁二酸、鈉鈣乙二胺四乙酸(英語:Sodium calcium edetate)、二巰基丙醇[7]。 她建議政府進行隨機抽驗水辦前,應先通知有關單位,在驗水前的6至8小時不要使用家中食水喉管,這樣才能搜集到水質情況,亦能回應鉛水事件中,市民對水管焊料污染食水的憂慮。 委員會報告除點名批評張達欽外,並無特別提及林德深及伍克明的責任,僅指林德深職責只限於最終檢查及簽署文件;伍克明亦只擔當行政和監督角色。

鉛水報告: 【鉛水樣本】灣仔有私人非住宅處所取得的水樣本 發現鉛含量超出香港食水標準

幼童和孕婦尤其容易受鉛所帶來的毒性影響,中鉛毒有可能增加嬰兒早產和流產的風險、兒童智能發展遲緩、學習困難等風險。 2020年7月,台中市盛唐中醫診所就醫的多個患者發生身體不適,經驗血發現體內血鉛濃度超過容許值數倍,原因為該診所院長呂世明所開立的含硃砂中藥粉有超出標準值的鉛與汞。 患者中包括曾任台中市議會議長張宏年以及其母親、老婆、兒子張彥彤(時任台中市議員)、女兒等家人也都有不同程度的鉛中毒[20]。

政府並宣佈,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將於7月18日至19日,在聯合醫院為較易受影響的居民(六歲以下的小童、嬰兒的住戶,需哺乳婦女的家庭以及孕婦)進行免費驗血,務求令居民安心。 發展局將設立一個獨立專責小組,擔當水質規管監督角色,並成立一個由業界、學者、醫學專家等組成的食水安全諮詢委員會,向發展局提供意見。 四家承建商引起軒然大波,去年曾被房委會投標小組委員會暫停參與投標的資格,介乎八個月至一年不等。 現事隔逾一年,「停賽期」早已屆滿,惟即使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曾表明將追究總承建商責任,至今日房委會卻無進一步行動,部份承建商亦已可重新投標房委會工程。 鉛水事件影響11條公共屋邨,涉及中國建築、保華、瑞安及有利四大總承建商。

鉛水報告: 測試水中的鉛、鎘、鉻、鎳、銻和銅含量

由於人們懷疑鉛導致兒童智力衰退,兒童體內鉛過多會降低學習能力、記憶力、對神經傳導以及維他命的代謝產生負面影響[11],所以大眾減少使用它。 有研究指出,兒童血液每增加10微毫克的鉛,小孩智商就會降低5.5%。 美國有研究顯示城市禁用含鉛油漆後,暴力犯罪也減少,鉛的含量與犯罪呈現正相關。

同時設立水喉承建商註冊制度,只有註冊承建商才能進行較大規模的工程。 鉛水調查委員會報告狠批事件中所有持份者「集體失職」,輪流推卸責任。 除政府部門監管存有漏洞,工程中的四大總承建商、分判商及三名持牌水喉匠,責任亦環環相扣。 報告指,即使總承建商並非故意在工程中使用含鉛焊料,惟過分信賴分判商,而部分分判商或員工明知只可使用無鉛焊料,卻因為金錢誘因或工作方便,無視要求漠視市民健康。 就調查委員會報告建議政府應在政策層面檢討現行法例框架及規管制度是否足以保障香港食水的安全及品質,以及設立獨立組織,全面監察水務署的表現和香港的食水水質,發展局已委聘顧問研究海外主要地區的食水安全規管制度,以及探討適合香港的監管框架方案。 為進一步探討如何制訂一套適合香港的食水安全規管制度,發展局現正進行相關詳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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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水務署已將最新獲審批的認可喉管和裝置上載到水務署網頁,並不時更新名單。 政府參考海外的做法及國際專家小組的意見,發展局及水務署制定,並於2017年9月21日推出「提升香港食水安全行動計劃」,以保障香港的食水水質。 灣仔區區議員林偉文表示,事件涉及公眾利益,政府並未公布相關大廈的名稱,形容政府處理事件欠缺透明度和資訊。 強調鉛水事件已引起公眾恐慌,並已接獲不少在灣仔商廈附近工作的居民查詢有關詳情。 林偉文相信,若市民未留意到大廈告示,明日則有機會繼續飲用鉛水,影響身體健康。 調查委員會報告建議水務署考慮《建築工人註冊條例》(第583章)當中有關容許熟練技工進行水喉裝置工程的條文,界定持牌水喉匠在《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下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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