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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2023詳細懶人包!(小編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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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

正確來說,未補價居屋業主,可透過房協轄下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 –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 出租計劃」,把單位租予正在輪候公屋的合資格人士。 當業主及租戶取得相關證書後,雙方可透過物業代理配對,或經由房協設立的網上資訊平台自行配對。 如屬房委會資助出售單位,根據《房屋條例》,租戶須先獲得房委會就有關單位發出提名證書,方能與業主簽訂租約。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申請房委會公屋直至獲發本計劃的租客證書當日,必須符合申請房委會公屋資格;在香港並無擁有任何住宅物業;以及未曾獲房委會或房協編配公屋、出租屋邨或「暫租住屋」單位。 此外,房協轄下資助出售單位是有間隔設計,但房委會的資助出售單位則無間隔,房協在計劃下,當收到業主申請後,會安排建築測量師上門,入屋視察有否僭建物,但消息指房委會未必會動用龐大人力和物力進行類似安排,而政府和兩個機構亦正研究如何處理有關差異。

房協引述統計處資料指,今年首季面積相若的私樓單位月租中位數為13000港元,計劃下的8000港元月租中位數較市價低約40%,而計劃下的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為146平方呎,較劏房戶的中位數約71平方呎高。 房委會委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關注未補價居屋及租置單位日後可出租整個單位,倘不派員視察僭建及限制居住人數,擔心部分業主會把單位分間多個細房間,引致居屋及租置劏房大量湧現。 讓住戶出租部份單位的精神是「分租」,而出租時亦必需每一個房間出租完整使用權給租戶。 巿場期望居屋亦將納入同類計劃,不過較近期的新居屋,大部份單位均是一房甚至無房,這個新政策下,會否影居屋無房或一房的銷情? 同時,同價不同權(呎價接近但未來的出租權不同)的情況下,一房或無房單位的潛在價值將受影響。 大部分房協或房委會居屋,適用於此計劃,申請表可於網上、郵寄或親身遞交,需時約1個月,業主與租戶的申請費用,分別為 200 元及 100 元。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 銀行網上估價極具權威?拆解一般人不知的誤解【星之谷專欄 – 香港01】

另外,居屋第二市場亦與公開市場有別,若售予公開市場買家,需要先補地價。 過了禁售期後,下一步是向房署補回地價,待取得「 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Letter of Removal of Alienation Restriction) 後,才可把居屋單位於公開市場放租。 補地價需要多少,視乎現時單位市值及當時購入單位的折扣率。 他又批評房協宣傳計劃力度不足,未能精準地針對租戶目標群,導致部分長者未能得悉計劃,計劃反應一般。 他建議房協可與地區組織合作宣傳計劃,以及加強在屋邨辦事處宣傳。 為了放租而補地價,似乎不著數,因業主需要補回樓價 3 至4 成或更多。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房屋協會前年推出改良版「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截至今年4月底,房協共收到607宗業主和1088宗租客申請,及錄得64宗成交,成交個案全屬承租整個單位。 房協近日就計劃向立法會提交檢討報告,指64宗成交中,每月租金中位數為8000港元,租金介乎500港元至15000港元。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2023 房屋協會前年推出改良版「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截至今年4月底,房協共收到607宗業主和1088宗租客申請,及錄得64宗成交,成交個案全屬承租整個單位。 房協位於九龍城的出租屋邨真善美村,預計最快於約5年後進行重建。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 適用屋苑

為善用房屋資源,房協再次推出過渡性房屋計劃,在重建前利用部分空置的住宅單位,用作過渡性出租房屋,供正在輪候入住香港房屋委員會公共租住房屋的申請人申請暫住,以改善居住環境。 真善美村的「暫租住屋」已於2021年3月截止申請,所有單位亦已編配給合資格申請人。 而明華大廈第一期(重建)樓宇(第1及第2座)的單位並不包括在本計劃內。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2023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 明華大廈的「暫租住屋」已於2021年10月截止申請,而為申請人編配「優先次序號碼」的電腦抽籤亦已於2021年10月21日進行。 另一方面,房協轄下資助出售單位是有間隔設計,現行出租計劃是當收到業主申請後,會安排建築測量師上門,入屋視察有否僭建物,但消息指房委會因居屋與租置單位大部分並無間隔,無意花費大量人力及物力進行勘查,政府與兩個機構正研究如何處理有關差異。 出租計劃容許房協轄下21個屋苑合共約1.3萬間資助出售房屋的業主,未補價也可與租客共住,惟截至本月17日只收到13宗業主申請及53宗租客申請,批出5張合資格出租證明書及22張合資格租住證明書,且至今仍未有單位成功租出。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今日(24日)公布「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的優化措施(下稱「出租計劃2019」)及申請安排,讓房協及房委會轄下資助出售單位的合資格業主,把未補價的單位/睡房出租予合資格人士。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今日(九月十九日)宣布推出「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出租計劃),讓房協轄下適用的資助出售房屋項目的合資格業主,將其未補價的單位內的個別睡房出租予合資格租戶,作為「暫租住屋」。 公屋輪候時間有增無減,市民上樓遙遙無期,香港房屋協會早前優化「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容許合資格業主出租整個未補價單位或個別睡房,予公屋輪候冊合資格市民,以解燃眉之急。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 業主及租戶資訊共享平台

按道理,由於無論單位已補地價與否,與租客使用權沒有任何關係,租客可放心租用,所以該單位租金可與同類型單位租值相乎(譬如同屋苑已補地價單位分租戶)。 由於收入不需與房協瓜分,業主變相賺取了未補地價部份的租金收入權益。 現時,房協及房委會合共有超過35萬個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房協約佔1.45萬個,房委會約有34萬個)可參與「出租計劃2019」。 未補地價資助房屋,業主與房協(房委)的關係就像兩位朋友夾錢買屋一樣,兩者之間的權益以補價折扣率計算。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2023 以兩位朋友夾錢買樓計,正常情況供款按業權比例分配,而出租單位的租金在扣除成本(管理費、差餉及地租等)後,理應按業權比例攤分。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

根據資料,成交個案的單位面積介乎二百一十六至六百四十七平方呎,月租介乎五千五百元至一萬五千元,當中近九成個案的月租為一萬元或以下。 所有成交個案的租金均由業主及租戶雙方自行協定,一般而言,租金水平會受地區、樓齡、樓層、面積、單位質素和配置,以及景觀等因素影響。 他指出,早在房協推出計劃時,民建聯已經提出分租並非最理想的模式,因「相見好,同住難」,計劃成效有限。 他歡迎房協接納民建聯的意見,向公屋輪候冊輪候3年或以上人士出租整個單位,或透過非政府機構安排,將單位分租給多個合資格租戶,他表示十分贊同。 消息又透露,房協的優化措施主要是將整個資助單位出租;為方便業主把單位多個房間分租予不同合資格人士,房協除讓業主自行洽商租用事宜外,亦會邀請非政府機構合作,倘業主有需要的話,可透過非政府機構分配個別單位予兩個或以上合資格人士或家庭共同居住。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 出租狀況

對於資助房屋買家來說,沒有綠/ 白表資格的人佔大多數,所以暫時來說,對於自由巿場單位的價值應只有輕微影響(因租盤多了,租值理應低了)。 昨天,房協宣布推行房協核下資助房屋項目的「暫租住屋」計劃,在特定條件限制下容許未補地價資助房屋戶主將單位分租,預計有1.3萬個單位受惠,合資格戶主現已可向房協申請。 要注意一點,現時範圍只包括房協核下推出的單位,並非房委會核下的「居者有其屋」。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

消息指,房協早前已與運輸及房屋局商討有關優化措施,5月初更曾派員與房委會委員進行集思會,當日主要討論涵蓋三方面,分別是准許整個單位出租;引入非政府機構為中介,處理租賃事宜;以及是否需審視單位有否僭建物。 現階段能推出巿場的單位有1.3萬個,筆者相信只有少部份單位會成為分租戶,畢竟香港人並不習慣分租,所以對巿場租值影響不會太大。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2023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 另一方面,據筆者理解,居屋補地價的個案中,大部份都是因售出與自由巿場而產生,相信過往不會有太多人會為出租單位,收取每月數千元的租金,去負上過百萬的新債(亦是出現黑巿居屋租盤的主要原因)。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 – 出租計劃

於2022年1月22日起生效的《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 2021年業主與租客 (綜合) (修訂) 條例 》(下稱《修訂條例》)旨在透過在《業主與租客 (綜合)條例》(第7章) 增加第IVA部,以規管建築物分間單位的租賃。 截至今年八月十七日,該計劃只錄得三十七宗租賃成交,成交未見踴躍。 本報翻查資料,位於筲箕灣東欣苑的低層兩房或以上的單位錄得以月租一萬五千元承租,價錢貼近市價。 對比同區私人住宅,嘉亨灣低層兩房單位,只需一萬六千元月租;同區藍籌屋苑太古城翠湖台兩房單位亦僅需一萬八千五百元月租。 黃遠輝又指,居屋等房委會資助出售單位並無間隔,業主加設間隔不算僭建;他亦不同意規限單位可居住人數,因難有一套合理標準。 然而,居屋業主亦要遵從轉讓限制,限期長短視乎首次出售居屋年份。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

不過計劃「半桶水」,當局未有為租金設限,本報發現多個單位月租索價過萬元,東區一個兩房單位更以一萬五千元月租承租,價錢媲美私人樓宇。 有議員批評計劃成效不彰,當局未有擬訂租金上限,「做啲唔做啲」,容許業主享盡免補價之利,卻「開高價」出租,最終未能解決基層捱貴租之苦。 房協去年9月首次推出「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為正輪候公屋的合資格人士提供「暫租住屋」。 其後,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今年7月,以試行形式讓房委會加入出租計劃,容許合資格的房委會資助出售單位業主亦可出租其未補價單位/睡房予合資格的公屋申請者。 房協回應指計劃旨在透過善用現有的房屋資源,為合資格的公屋輪候人士提供過渡性住屋選擇。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 香港文匯網

然而,市場上仍不時有未補價的居屋「暗盤」出租,為防止濫用公共資源,如發現違例的居屋租賃,業主與租客同屬觸犯《房屋條例》。 居屋是以市價折扣優惠售予合資格人士,把單位租出去,又似乎違背了協助上車的原意。 另外,房協亦訪問了64宗個案中的35個租戶,約70%租戶稱計劃下租金支出節省約4%至52%。 房協表示,已向房委會匯報實施情況和檢討結果,讓房委會決定是否繼續恒常地參與計劃。 房協稱,64宗出租個案單位的面積介乎約210至650平方呎。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

假如之前已申請了有關文件但未有使用,現時不知道有沒有機制申請取消該証明書以乎合出租資格。 房協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截至4月底已批准約500個業主和約360個租戶的申請,目前可見出租整個單位更受業主及租戶歡迎,在網上平台亦留意到類似情況,只有少於10%的業主以「個別睡房」的出租模式放租,更沒有租戶尋找租住個別睡房。 此外,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會在6月21日開會,審議有關未補價分租計劃擴大至房委會轄下單位安排,倘若通過有關建議,房協及房委會最快同日或6月底前公布計劃最新安排。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 – 出租計劃 - 香港房屋協會

房協於2018年在轄下漁光村推出首個「暫租住屋」項目,提供200多個住宅單位作為過渡性房屋之用,翻新後供正在輪候入住香港房屋委員會公共租住房屋的申請人申請暫住。 漁光村的「暫租住屋」已於2018年8月截止申請,所有單位亦已編配給合資格申請人。 不過,消息指房協原本希望將合資格業主擁有物業單位年限由10年降至5年或以下;及縮短非長者一人租客須輪候公屋6年或以上的年期限制,但不獲政府通過。 於香港房屋協會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下稱「出租計劃」)轄下處所的租賃已獲加入《修訂條例》附表6的「獲豁除租賃」中,以豁除於第IVA部的適用範圍之外。 該單位的轉讓或出租仍受政府批地契約(包括批地條款修訂書及豁免書)(適用於房協資助出售單位)或《房屋條例》(適用於房委會資助出售單位)的限制,即未補價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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