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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僭建查詢2023詳細懶人包!(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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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截至2021年年底,屋宇署發出的5384張清拆令中,有逾2000張,即逾三成七期限已經屆滿,仍然未獲遵從。 屋宇署就加強執法策略主責對有迫切危險、正施工或新建僭建物,以及違例情況嚴重和具較高潛在風險的僭建物,即首輪取締目標,採取優先執法行動等。 申訴公署發現,屋宇署截止2021年共發出5,384張清拆令,但有2,016張,即37.3%期限已屆滿但未獲遵從。

屋宇署同年6月放寬安排,公布「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若主動申報,11類的僭建物包括懸臂式露台、簷篷等可暫緩清拆,僅針對違規情況嚴重,而涉樓高四層或以上的村屋列作首輪取締目標。 有關元朗東頭村及南邊圍的村屋僭建物,元朗東頭村尚未被納入「首輪取締目標」大規模清拆行動的目標鄉村,故屋宇署現階段尚未就上述鄉村的僭建物展開執法行動。 至於元朗南邊圍,屋宇署近期已將該鄉村納入「首輪取締目標」大規模清拆行動的目標鄉村,並正展開相關執法工作。 和一般單位改建工程一樣,新盤動工前,亦須先向屋宇署呈交建築圖則。

屋宇署僭建查詢: 四成村屋僭建清拆令逾期未遵從 申訴署指平均罰款9500元欠阻嚇力

《星島日報》報道,小業主做夢也想不到,居住數十年的安樂窩,突然招惹官非,除了被釘契外,最高懲罰可被監禁一年,在不遵從清拆令期間,日罰兩萬元。 屋宇署僭建查詢 原來,這些大廈都是半世紀前落成,當年入則及監工標準,與現時截然不同,屋宇署翻五十年前的僭建舊帳,依法辦理一刀切。 一名業主由於一直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上周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逾九萬元。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二萬元。 一名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上周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逾八萬元。

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二月十六日)在新聞發布會宣布完成政府對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新界村屋)違例建築工程(僭建物)所採取的執管行動的主動調查,並向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提出共11項改善建議。 就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新界村屋)的僭建物,本署是按照二○一二年四月一日開始實施的加強執法策略處理。 本署對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執法政策是以「保障建築物及公眾安全、依法辦事、分類規管、按序處理」為原則,分階段處理新界村屋的僭建物。 對於有批評指屋宇署沒有執法和作出檢控,署方希望澄清執法策略及有關數字。

屋宇署僭建查詢: 處理僭建投訴效率緩慢

議員李鎮強表示,關注屋宇署執法會遇到很多阻撓,包括與村民有溝通問題,用航拍機亦難以一窺村屋結構全貌,質疑署方如何保證結構安全。 議員陳沛良則批評署方「連幾多棟村屋都唔知道」,日後如何完成估算。 至於議員容海恩,亦指相關村屋組已運作近10年,不明白署方仍只處理囤積個案,超過一半村屋未檢查,市民或會懷疑「點解一直唔執法」,認為署方間接容許僭建問題存在,質疑開新位能否處理囤積個案。 屋宇署署長余寶美回應指,署方執法有一定成效,強調根據風險為本為前提,署方會主動選定目標鄉村並逐條鄉村進行大規模行動,至於較低風險的村屋,則建議村民採取申報計劃。 【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近四成新界村屋僭建物清拆令,未有如期遵從。 屋宇署僭建查詢 屋宇署僭建查詢2023 而屋宇署勘察行動進度緩慢,要再花10年才能勘察全港認可鄉村,批評署方執法不力,未能遏止僭建物蔓延影響政策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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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又建議,屋宇署就在跟進及執法過程中取得的僭建物資料編制統計資料,以作數據分析之用。 【本報訊】新界村屋僭建情況嚴重,惟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後發現,屋宇署無積極跟進清拆個案。 截至2021年底,屋宇署發出5,384張清拆令,當中逾2,000張期限已滿但仍未獲遵從;屋宇署曾在發出清拆令之後,數以年計無採取任何跟進行動。 公署批評,有關部門無適時跟進,而過去10年成功定罪的僭建個案,平均僅罰款約9,500元,僅9宗被判囚,懲處阻嚇力不足,遂向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提出11項改善建議。 港府從2012年起推行「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申報計劃」,要求新界村屋業權人申報屋宇僭建物情況及每五年進行一次安全檢驗,並將箇中違例情況嚴重和對樓宇安全造成較高潛在風險的僭建物列為「首輪取締目標」。 《香港01》日前向屋宇署查詢相關工作進度,當局表示截至去年共辨識到1,380幢村屋有「首輪取締目標」僭建物,已經就此發出約1,500張清拆令,但只有不足一半獲業主遵從執行。

屋宇署僭建查詢: 申訴專員公署又查新界村屋僭建

公立醫院近月被揭發多宗塌石屎意外,經傳媒追問後,醫管局昨日(8日)終公布負責所有公院勘察工作的是富士達建築及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屋宇署僭建查詢2023 調查又指,屋宇署勘察行動進度緩慢,花了近十年只勘察四成六的認可鄉村,需要再花10年才能勘察全港642條認可鄉村。 調查又指屋宇署勘察行動進度緩慢,花了近十年只勘察四成六的認可鄉村,需要再花10年才能勘察全港642條認可鄉村。 屋宇署僭建查詢 不遵從法定命令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1年及罰款港幣200,000元。 因此,買家要留意,如業主已申請破產,物業的業權不再是業主,即使業主仍住在物業內,但業主沒有權出售物業。

由於仍須減少社交接觸,該署會限制於樓宇資訊中心及上述櫃枱同一時間可接受服務的人士數目,並呼籲市民除真正有急切需要該署的公眾服務外,應盡量減少親身到訪屋宇署辦事處。 如申請遭押後,申請人可在押後期結束後,以書面形式要求屋宇署重新考慮其申請,在此情況下申請人無須另繳申請費用。 不遵從法定命令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1年及罰款港幣20萬元。

屋宇署僭建查詢: 屋宇署認可一級小型工程承建商 - 創巍工程有限公司Grand Engineering Limited

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或業主不遵從命令時,屋宇署才會代為進行工程,然後向業主收回工程費用,另加監督費及附加費。 屋宇署僭建查詢2023 對未有遵從命令而又沒有合理辯解的業主,屋宇署可採取檢控行動。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命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及監禁。 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過去10年檢控並成功入罪的個案有972宗,平均罰款約9500元,只有九宗個案被判監,反映現時的懲處並無足夠的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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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自2012年起對新界村屋的僭建物實施新執法政策,以「分類規管、按序處理」的方式,按其嚴重和風險程度決定執管優先次序。 據趙慧賢表示,即使新法已經實施逾九年,但新界村屋的僭建情況「仍然相當普遍」,故署方決定主動展開調查,審研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在處理僭建物的執管措施和效能,並就此提出改善建議。 所有小型工程,如沒有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呈交文件,或任何未得屋宇署批准的非小型工程(樓宇改建或改動),均屬僭建。

屋宇署僭建查詢: 業主應該怎麼做?

在債務引致的釘契問題上,若業主破產或出售物業,會按權益種類(如政府的稅項必定排第一)及登記的先後而決定分錢的先後次序。 它保存著房屋委員會轄下已審批建築物的圖則和相關文件的紀錄,以供已註冊的用戶查閱。 原因之一是改建開放式廚房,需拆除圍封廚房的牆,或對室內結構造成影響,隨時會違反《建築物條例》。

  • 公署抽查了部分清拆令逾期多年的個案,發現屋宇署在發出清拆令後,有數以年計的時間沒有採取任何跟進行動。
  • 此外,樓宇準買家須就其擬購入的物業進行視察及於屋宇署樓宇資訊中心或在互聯網的「百樓圖網」 查閱相關批准圖則及小型工程記錄,並在有需要時向專業人士取得意見,以確保有關物業沒有僭建物。
  • 至於元朗南邊圍,屋宇署近期已將該鄉村納入「首輪取締目標」大規模清拆行動的目標鄉村,並正展開相關執法工作。
  • 例如根據該條例第51條的規定,上訴審裁小組根據該條例第49條或第50條作出命令時,可就訟費對你作出其認為適合的命令。
  • 截至去年底,就上述僭建物發出約1,500張清拆令,其中元朗區村屋則佔600張;總共有740多張清拆令已獲遵從,處於上訴程的清拆令有55張。

一般而言,上訴審裁小組的功能並非處理有關建築事務監督的投訴、查詢或進行商討,或向上訴人提供諮詢、調解、求情或調查服務。 另外要注意是,所有「釘契」的問題即使處決了,有關登記仍會保留物業的紀錄冊上,但會在物業土地註冊登記另一份文件,說明事情已解決。 所以證明事件已解決的文件一日未有登記,查冊中所看到「釘契」問題仍會是未解除。 即使業主已表明物業再沒被「釘契」,但查冊上找不到解決的登記,就要小心。 而樓高四層以上的村屋、屬首輪取締目標僭建物則有208幢,當中有19幢村屋的清拆令已獲遵從,即僅有一成村屋已按當局所發出的清拆令作出行動,但其餘九成的村屋均未有遵從指示。 《香港01》向屋宇署查詢首輪取締目標僭建物的清拆進度,獲回覆指2012年4月至2020年12月期間,巡查了260條村、涉及逾4.8萬幢村屋,辨識了有1,380幢村屋屬首輪取締目標僭建物。

屋宇署僭建查詢: 屋宇署主頁

【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近四成新界村屋僭建物清拆令,未有如期遵從,而屋宇署勘察行動進度緩慢,要再花10年才能勘察全港認可鄉村,批評署方執法不力,未能遏止僭建物蔓延,影響政策公信力。 此外,為辨識首輪取締目標的大規模行動進度緩慢,過去10年只完成巡查全港約46%的認可鄉村。 整體而言,截至二○二一年底,在屋宇署發出的5 384張清拆令中,有2 016張(約37.4%)期限已屆滿但仍未獲遵從。 公署抽查了部分清拆令逾期多年的個案,發現屋宇署在發出清拆令後,有數以年計的時間沒有採取任何跟進行動。 公署調查發現,屋宇署接獲的舉報持續上升,由二○一二年(自四月起)的2 127宗增至二○二一年的8 552宗。 截至二○二一年底,接近一半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是針對加強執法策略實施後增加的僭建物(即正在施工或新建僭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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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專員趙慧賢認為,加強執法策略在過去十年的實際執行情況着實有多處不足,未能充分達到政策目標。 公署理解屋宇署一直的努力,但以目前大規模行動的進度及積壓個案的情況來看,屋宇署所需的執法工作或許已經超出部門的盛載能力。 屋宇署回覆查詢時表示,三座大廈僭建物的清拆令是於2017至2020年期間按僭建物執法政策發出。 公署的調查亦發現,對於向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提出的檢控,過去10年共有972宗成功入罪的個案,平均罰款只是約9,500元,被判監的個案只有九宗(涉及三間新界村屋)。 就持續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再被判罪成的平均罰款也只增至約13,400元。

屋宇署僭建查詢: 申訴專員倡屋宇署與地政總署設聯絡小組處理僭建物個案

記者現場察看,發現各單位的平台欄杆,高度全部三十三吋,闊度距離五吋,整齊統一,不似是業主各自的「作為」。 業權糾紛較常見於聯名物業,當其中有任何人士不滿業權分配問題,並訴諸法庭時,便可以將法庭告票在土地註冊署登記,以免有人在判決前將物業轉手。 另外,夫婦離婚時,如兩人對持有物業業權有分配有不滿,要由法庭裁決時,法庭亦會向物業「釘契」。 屋宇署僭建查詢 所謂「釘契」,是指物業有業權或建築方面的問題,而且即使將物業出售,有關問題會保留在物業上,下手買家仍要處理有關問題,因此會大大影響到物業的價值。

此外,議員蘇長榮表示相關職位在2012年已設立,並於今年3月底期滿,但蘇認為如此重要的職位,「點解唔提前向有關方面申請?」,其後才申請延續此職位,並建議該職位需與其他部門檢討相關法例,因違例事件層出不窮。 深水埗龍華大廈頂樓在內的四全層單位、合共二十伙,都被屋宇署指單位內的一部分地方,不符起樓時的建築圖則,勒令業主還原。 屋宇署僭建查詢2023 原來,龍華大廈於一九六四年落成,需遵從當年的「街影法」起樓,頂樓四層須為斜面或梯級形狀,現時卻是直角形狀。

屋宇署僭建查詢: 屋宇署無積極跟進僭建清拆個案 被批易傳達無法律後果錯誤訊息

雖然政府在2012年4月實施針對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加強執法策略。 如清拆令要求拆卸一幢樓宇或拆卸一幢樓宇的任何大型或重要部分,屋宇署會在有關清拆令中指明業主是否須委聘認可人士、註冊專門承建商及註冊結構工程師進行工程、提供意見,以及確保提供所需的安全措施。 【橙訊】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屋宇署未有積極跟進新界村屋僭建物清拆個案。 屋宇署僭建查詢2023 屋宇署由2012年起接獲的相關舉報持續上升,至2021年有8552宗。 至於過去成功定罪的僭建案例,平均罰款只有9500元,阻嚇力不足。 針對新界村屋僭建物問題,政府在2012年實施加強執法策略,按嚴重和風險制定執法次序、有迫切危險或新建的僭建物要即時執法。

屋宇署僭建查詢: 屋宇署申開位查村屋僭建 議員轟囤積大量個案質疑處理成效

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過去10年檢控並成功入罪的個案有972宗,平均罰款約9500元,只有9宗個案被判監,反映現時的懲處並無足夠的阻嚇力。 公署向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提出11項改善建議, 包括加強檢控,全面檢討加強執法策略的政策及資源運用,將有限的資源聚焦在最嚴重的僭建物類別及屢犯不改的違例者。 屋宇署僭建查詢 屋宇署及地政總署亦應考慮設立跨部門聯絡小組,加強協作及處理特殊個案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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