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ana Wong Yoana Wong

土地註冊處圖則7大著數2023!(小編貼心推薦).

Article hero image

土地註冊處會提示有關的政策局和部門檢視他們應否藉香港法例電子資料庫的建立考慮把目前分別列於附件的圖則以網上形式提供,包括關於銷售地圖的資訊;以及如果這樣做,資料庫日後應如何提供該等資訊。 由 政 府 契 約 批 出 的 日 期 起 , 該 契 約 所 涉 物 業 的 一 切 交 易 記 錄 均 載 於 土 地 登 記 冊 上 。 市 民 只 須 繳 付 費 用 , 便 可 在 各 土 地 註 冊 處 的 查 冊 辦 事 處 查 閱 這 些 登 記 冊 、 註 冊 摘 要 及 有 關 的 土 地 文 件 。 根據小型屋宇政策(見註1) 向原居民批出的土地或發出的建築牌照,通常附有 條文,限制土地的售賣或以其他方法轉讓。 即使在 土地上的發展已經完成,此等限制條文可能仍然有效,例如業主須向政府繳付額外的地價,才可將限 制條文撤銷。 買方必須細閱這些文件,查核這些限制條文是否仍然適用,或是否已由地政專員發出修 訂書或同意書撤銷。

「物業資訊網」是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網上服務,為市民提供住宅物業的實用面積、樓齡及許可用途等資訊。 你可在此透過雙語搜尋器,以五種不同的搜尋方式查詢、瀏覽及訂購所需物業紀錄。 對於因或就本網站提供的資料或使用本網站上的任何資料而直接或間接產生不論何種或如何引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政府概不負責。 政府有絕對酌情權隨時刪除、暫時停載或編輯本網站上的所有資料而無須給予任何理由,亦無須事先通知。 土地註冊處圖則2023 使用者有責任自行評估本網站所載或與本網站有關連的所有資料,並宜在根據該等資料行事之前,藉參照有關公告及圖則(包括於憲報刊登的公告及圖則)等的原有印行本(簡稱「原本發布的文本」)核實本網站上的資料,以及徵詢獨立意見。 如本網站所載資料與原本發布的文本所載的資料有任何差異,概以原本發布的文本為準。

土地註冊處圖則: 土地記錄搜尋結果

「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有兩個版本:桌面版及流動版。 兩個版本都是以瀏覽器連接,而流動版的網頁及功能是經過特別設計的,如要達致最佳瀏覽效果,請使用以 iOS 或 Android 平台運作的智能手機及流動裝置。 土 地 註 冊 處 現 正 推 行 多 項 重 要 改 革 措 施 , 以 便 為 業 權 提 供 更 佳 保 障 和 提 高 服 務 效 率 。 土 地 文 件 有 一 定 的 註 冊 程 序 。 市 民 須 把 文 件 連 同 載 有 文 件 主 要 資 料 的 註 冊 摘 要 交 給 有 關 的 土 地 註 冊 處 , 並 繳 付 註 冊 費 。 之 後 , 註 冊 處 便 會 把 相 關 的 土 地 或 物 業 資 料 記 入 電 腦 化 的 土 地 登 記 冊 , 並 以 掃 描 方 法 把 已 註 冊 的 土 地 文 件 的 電 子 影 像 儲 存 在 光 碟 內 。

市民可以用電腦進入桌面版的網址,或是以流動裝置進入流動版網頁。 市民可前往土地註冊處客戶服務中心及各新界查冊中心,使用櫃位查冊服務及自助查冊服務,或者透過互聯網使用「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 就每宗涉及土地的交易,查明誰是有關物業的註冊業主和該物業是否有已註冊的轇轕均很重要,而這些資料可透過查閱土地紀錄取得。

土地註冊處圖則: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土地註冊處

倘擬興建鄉村屋宇土地的租契或新批 約規定,須在展開建築工程前提交建築圖則的書面批准,則賣方應出示該書面批准(見上文第3.1 土地註冊處圖則 段)。 公司申請人可申請註冊成為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及/或一個或以上專門工程類別的註冊專門承建商。 申請人須分別就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及各工程類別的註冊專門承建商提交註冊申請。

  • 根據《新界條例》第十五條(第九十七章)的規定,祖或堂的註冊司理 倘要出售以「祖」或「堂」名義擁有的土地,包括 鄉村屋宇,必須事先取得民政事務專員代民政事務 局局長發出的同意書。
  • 對於因或就本網站提供的資料或使用本網站上的任何資料而直接或間接產生不論何種或如何引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政府概不負責。
  • 而且,發展或 重建屋宇要受《建築物條例( 新界適用) 條例》(第 一二一章)規管,必須符合詳列於本文第5.2 段之規 定。
  • 如本網站所載資料與原本發布的文本所載的資料有任何差異,概以原本發布的文本為準。
  • 因此地政處除在官網「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專區」,另也透過「新竹縣智慧圖資雲」以地段、地號提供民眾查詢功能分區草案,民眾或公民團體如果就繪製成果仍有意見,可電洽地政處地用科或擬具陳情意見表送到該處,他們將比照公展期間收受陳情意見後立案處理。
  • 氣體裝置的擁有人須聘請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為氣體裝置進行定期檢查或維修。
  • 1995 年 9 月 1 日,地政總署署長把該條例賦予他的所有職能,轉授測繪處首席政府土地測量師(請參閱 第 3505 號政府公告 )。

除非住戶身故事件有廣被報道,否則新租客買家難以徹底查清單位是否凶宅。 此時需要查找更多資料,例如參閱千居的香港凶宅紀錄頁面。 除查冊外,土地註冊處(俗稱田土廳)還提供哪些服務? 即讀千居為你準備的查冊須知,了解土地註冊處的實際服務。 倘租契或新批約的條款並不准許土地作建屋用途, 則賣方應已申請並獲准修訂用途,以便建屋,或與 政府簽立以換地( 見註2) 方式批准建屋的 契約。 如集體契約的准許用途為非建築用途,則應 土地註冊處圖則2023 已獲發給建築牌照。

土地註冊處圖則: 業主立案法團

若文件在簽立後超過一個月才註冊,則文件的優先權會由註冊當日開始起計。 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的文件須連同一份填妥及簽署的備忘錄,而備忘錄是該份文件詳情的摘要。 註冊程序完成後,文件便會被編配一個註冊摘要編號以茲識別。 電腦系統會在下一天編製一份電腦註冊摘要日誌,供市民查閱。 電腦註冊摘要日誌依順註冊摘要編號記載所有註冊摘要。

土地註冊處圖則

政府雖然刊印本小冊,但絕不因此為任何準買主的權利和利益,負上法律或其他責任。 準買 主在購入鄉村屋宇或任何其他物業前,應該先徵詢獨立的法律意見。 土地註冊處的所有辦事處即會關閉,直至8號風球除下後,所有辦事處會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量在 2 小時內開放;倘若8號風球除下時距離所有辦事處關閉時間不足 2 小時,所有辦事處當日將不會開放。 如政府在8號風球除下後發出「極端情況」公布,土地註冊處的所有辦事處會繼續關閉,若「極端情況」取消時距離所有辦事處關閉時間超過 2 小時,所有辦事處會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量在 2 小時內開放。 如申請遭押後,申請人可在押後期結束後,以書面形式要求屋宇署重新考慮其申請,在此情況下申請人無須另繳申請費用。

土地註冊處圖則: 土地註冊處服務分 5 項

詳情請參閱「香港地圖服務2.0」的使用條款及條件。 如需更多關於新界舊有地界記錄的資料,請參閱【參考便覽】。 透過此網上查詢系統,你可根據斜坡編號、樓宇名稱、屋苑名稱、街道名稱或地段編號等搜尋有關資料。 成為「物業把關易」的用戶,每當有影響你物業的文書交付土地註冊處註冊,本處便會向你發出電郵通知書。 此項服務有助業主及早發現涉及其物業但屬預期之外或可疑的文書交付土地註冊處註冊,以便他們迅速採取跟進行動及/或徵詢法律意見。

倘已建的鄉村屋宇違反新批約或建 築牌照的任何限制條文,而地政專員又沒有發出修 訂書、不反對通知書,或表示暫准違例情況存在或 對違例情況不予追究的信件,政府可能會收回有關 土地及鄉村屋宇,並沒收契約或新批約,或要求修 正違例情況,達致政府滿意的程度。 (四)新的法例資料庫將為公眾提供一個網站,讓公眾便捷地免費查閱準確及切合現況的具法律地位的香港法例。 土地註冊處圖則2023 系統設計會具備有關功能,容許資料庫提供其他附加資訊。

土地註冊處圖則: 櫃 位 查 冊 及 自 助 查 冊

就每宗涉及土地的交易,查明誰是有關物業的註冊業主和該物業是否有已註冊的轇轕均很重要。 你可透過『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瀏覽、下載或訂購土地登記冊或文件副本,每宗交易可訂購多達 30 項土地紀錄。 摘要說明:本地段索引圖在其背景的地形圖上標示了各種永久和短期持有的土地的圖像界線。 請注意: 本索引圖上的資料會被不時更新而不作事先通知; 索引圖的更新或會延後於有關資料的實際變更;以及 本索引圖中顯示的界線僅供識別之用,資料是否準確可靠,應徵詢專業土地測量師的意見。 物業資訊網提供24小時服務,以便公眾隨時隨地可使用多功能中英雙語搜尋器,查閱差餉物業估價署持有的物業資料,並提供本署與土地註冊處已配對的物業地址以供參考。 透過此「我的政府一站通」網上服務向機電工程署提交相關服務的電子申請,例如根據有關法例管制規定,申請准許繼續使用及操作升降機的許可證、申請准許繼續使用及操作自動梯的許可證。

土地註冊處圖則

賣方應出示鄉村屋宇所在土地由政府 發出的租契或批約的正本或核證副本,以證明他擁 有鄉村屋宇的業權。 政府租出或批出土地,可透過 兩種方式進行:(一)記錄在「集體契約」(前稱 「集體官契」,以下統稱「租契」)內,並在租契 附表內詳列有關地段的資料,或(二)發出「新批 約」,包括批地規約、賣地規約及換地規約等(以 下統稱「新批約」)。 倘租契附表或新批約所載的 地段資料,顯示有關地段並非「屋地」或其他建築 物,有關土地應已獲政府發出建築牌照,准許將租 契或新批約訂明的原本用途,改變為建築用途。

土地註冊處圖則: 發展條件

我 們 致 力 為 市 民 大 眾 提 供 穩 妥 及 方 便 易 用 的 土 地 註 冊 及 資 訊 服 務 。 我 們 亦 會 透 過 推 行 新 措 施 及 引 入 土 地 業 權 土地註冊處圖則2023 註 冊 制 度 , 不 斷 提 升 服 務 質 素 。 年 內 , 土 地 註 冊 處 與 房 屋 及 規 劃 地 政 局 和 有 關 團 體 緊 密 合 作 , 共 同 努 力 敲 定 《 土 地 業 權 條 例 草 案 》 以 便 提 交 立 法 會 審 議 。 如 果 草 案 獲 得 通 過 , 法 例 會 訂 明 物 業 一 經 註 冊 便 可 以 確 定 業 權 , 而 毋 須 翻 查 契 約 登 記 冊 過 往 的 記 錄 。

普 通 副 本 是 直 接 從 土 地 註 冊 處 紀 錄 印 製 的 紀 錄 。 如 客 戶 需 土 地 註 冊 處 發 出 的 土 地 紀 錄 證 明 , 可 申 請 列 印 於 防 偽 紙 的 認 證 副 本 , 這 類 副 本 載 有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的 認 證 。 可 申 請 載 有 物 業 現 時 資 料 的 土 地 登 記 冊 , 契 約 的 註 冊 摘 要 編 號 可 在 登 記 冊 上 的 “ 物 業 涉 及 的 轇 轕 ” 欄 內 找 到 , 再 按 該 編 號 索 取 所 需 文 件 的 副 本 。

土地註冊處圖則: 查 閱 存 放 土 地 註 冊 處 的 圖 則

一些新界土地由傳統組織擁有,這些組 織通常稱為「祖」或「堂」。 根據《新界條例》第十五條(第九十七章)的規定,祖或堂的註冊司理 倘要出售以「祖」或「堂」名義擁有的土地,包括 鄉村屋宇,必須事先取得民政事務專員代民政事務 局局長發出的同意書。 買方應要求司理索取和出示 上述同意書,以證明賣方已獲得當局同意出售鄉村 屋宇。

國土計畫依「保育」、「利用」、「復育」、「管理」以及「永續」等目標,配合各縣市國土整體空間規畫的願景,把土地劃設為4大功能分區、共19種分類。 這包含:國土保育地區(5類)、海洋資源地區(5類)、農業發展地區(5類)及城鄉發展地區(4類)。 免責聲明:如因使用本地段索引圖,或因所依據的本索引圖資料出錯、遺漏、過時或有誤差而引致任何損失或損害,政府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記錄上的一些地段可能未被申索或已被分割、收回、交出或重收。 對於記錄册上資料的準確性或完整性,政府不作任何陳述或保證。 政府概不對任何的資料誤差、遺漏、錯誤陳述而負責,亦不承擔因使用或依賴資料而引致的任何法律責任或義務。

土地註冊處圖則: IRIS 網上查冊服務

由於土地文件或會於交易日後三十天內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以上的註冊數字一般顯示對上一個月的物業交易數字。 查閱土地紀錄的用處,最基本可了解賣方是否確實為業主本人,以及物業是否有任何「釘契」問題,會影響物業成交及日後按揭。 土地註冊處圖則2023 但如過去非業主住戶(如租容、同居者)於單位中身故,在土地註冊處紀錄中就看不到了。

土地註冊處圖則: 歡 迎 瀏 覽 土 地 註 冊 處 網 頁

倘並未獲取第5.1 段所述的批准通知書,或確認不反 對入夥通知書、容忍輕微差異通知書(如適用), 或所需的豁免證明書,地政專員在收取行政費用後 ,會補發所需的通知書或證明文件。 如屋宇符合上 文第5.2 段所述的尺寸,其地盤平整和渠務工程符合 由本署鄉村改善組印發名為《興建鄉村屋宇須知─ 建築物業條例(新界適用)條例(香港法例第一二 一章)的規定》小冊內所載之豁免準則,地政總署 署長可根據該條例第四及第六條,補發所需的豁免 證明書。 3.4 地政專員可按其酌情權及在適 當情況下,發信准許輕微違反發展條件的情況在現 有屋宇留存期間,暫時存在。 土地註冊處圖則2023 業主應保留一份暫准書、豁免 書、修訂書或不反對通知書的副本,日後連同其他 業權文件向買方出示。 土地註冊處圖則2023 3.3 買方須確定該鄉村屋宇沒有違 反租契或新批約或建築牌照內任何契諾、條款或條件,包括關於發展或重建的契諾、條款或條件,因 違約可導致政府採取收地或其他執法行動。 倘地政 專員同意,可容許違例情況在現有屋宇留存期間暫 時存在(不論是否須要繳付土地補價或暫准費), 方法是由地政專員發出修訂書、豁免書或不反對通 知書,並在有關的新界區土地註冊處登記。

土地註冊處圖則: 其 他 查 冊 問 題

3.1 租契規定,承租人須向政府申 請批准發展或重建工程的建築圖則。 此項批准由地政專員發出(在一九八二年四月一日前由政務專員 發出)。 而且,發展或 重建屋宇要受《建築物條例( 新界適用) 條例》(第 一二一章)規管,必須符合詳列於本文第5.2 土地註冊處圖則 段之規 定。

市民可於土地註冊處的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時四十分及下午一時四十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前往該處位於金鐘道政府合署十九樓的辦事處,免費查閱這些圖則。 市民如欲索取政策局或政府部門存放於土地註冊處的圖則的副本,該處會建議他們聯絡相關政策局或部門,從公開銷售點購買有關圖則或安排特別訂購圖則的副本。 你可透過櫃位查冊服務及自助查冊服務查閱土地登記冊,以及訂購全港各區物業的土地文件副本。 屋宇倘超過此等尺寸,賣方應出示由建築事務監督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一二三章)批准的建築圖 則。

土地註冊處圖則: 契約註冊

如欲檢視或列印以上文件(PDF 檔案),請使用Adobe Reader 軟件。 檢視下載檔案時如有疑難,請更新你的 Adobe Reader 軟體版本。 若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在土地註冊處辦公時間前已經生效,所有辦事處將不會開放,直至警告信號除下後,所有辦事處會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量在 2 小時內開放。 通知書須經獲授權簽署人簽署並印上全名,如由公司其他合夥人或董事簽署,則須蓋上公司印章。 查 閱 地 盤 圖 則 、 分 割 契 據 、 分 割 圖 則 等 , 以 確 定 後 巷 是 否 屬 於 大 廈 地 段 的 範 圍 , 亦 可 同 時 參 考 大 廈 公 契 內 容 , 以 確 定 後 巷 是 否 屬 大 廈 的 管 理 範 圍 。 條主要規定所有可註冊但沒有註冊的契據、轉易契及其他文件及法庭判決,對於之後真正及確有付出代價的買方或承按人而言,是絕對無效的。

如滲水構成衞生妨擾,聯合辦事處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的相關條文行事。 如滲水情況輕微或屬間歇性,或調查未能找出源頭,政府會終止介入。 在現行的契約註冊制度下,已註冊的文件較未經註冊的文件或在其後註冊的文件,在法律上有優先權。

其他文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