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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琴灣會所9大優點2023!(震驚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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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於去年9月22日傍晚6時許,一名7歲女童在西沙路帝琴灣凱琴居會所泳池游泳時,懷疑遇溺沉在水中,被救起時已昏迷不醒,送院搶救後不治。 沙田警區重案組人員調查發現,上址1名泳池負責人及另外2名救生員,向警方提供假口供,隱瞞事發時,上址只有1名救生員當值。 該3名年齡介乎20歲至28歲的本地男子,昨日(3月16日)已被控以各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而該物業管理公司昨日亦已被票控,案件將於3月2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7歲女童去年於馬鞍山帝琴灣會所泳池游泳期間遇溺身亡,警方調查發現泳池負責人及救生員涉提供假口供,隱瞞事發時只有一名救生員當值。 涉案3男各被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28歲泳池負責人及20歲救生員2人早前認罪,今(27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稱,被告的報告正面,故按建議判負責人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救生員則判處感化令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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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補充,兩年疫情泳灘、泳池長時間封閉,考拯溺章的人數減少,行內人手嚴重不足。 加上私人泳池救生員除了當更外,一般要兼顧濾水機房控制、泳池範圍清潔、收入場券等事務,甚至要派發毛巾予泳客,所以池邊隨時會有一人情況。 據了解,涉事泳池面積25米乘25米,設淺水區及深水區,水深0.8米至1.4米,並安排兩名救生員同時在場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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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張志偉認為,兩人的感化官報告內容正面,採納報告建議作出判刑。 3名被告為25歲救生員朱禮言、20歲救生員戴翔及28歲泳池服務承辦商莫肇毅,分別承認在去年9月22日及23日,在帝琴灣凱琴居會所及馬鞍山警署,明知地作出虛假陳述,以誤導警員。 【本報訊】馬鞍山帝琴灣會所泳池去年發生7歲女童溺斃意外。 警方調查期間,懷疑泳池負責人及兩名救生員提供假口供,隱瞞事發時只有一名救生員當值,遂控告3人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

帝琴灣會所: 帝琴灣泳池女童遇溺死亡 救生員負責人誤導警員判感化社服令

傳票指,啟勝於2021年9月22日,沒有在帝琴灣凱琴居會所游泳池作出安排,使泳池有不少於兩名救生員當值。 涉案泳池物業管理公司則被票控違反泳池條例,裁判官同樣把案件押後至5月4日再訊。 傳票指,有人提出告發,指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於2021年9月22日,沒有在帝琴灣凱琴居會所游泳池作出安排,使泳池有不少於2名救生員當值。 警方表示,於22日傍晚6時27分,接獲一名泳客報案,指一名女童懷疑在馬鞍山西沙路533號一個泳池內遇溺,其後泳客將女童救起。 救護員接報到場,將該名姓李的7歲女童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理,她送院時昏迷,其後被證實死亡。 帝琴灣會所2023 經警方初步調查,相信女童在上址游泳期間遇溺,死因有待驗屍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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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近6時,有泳客在池底發現事主已失去知覺,被告朱禮言和其他泳客協助搶救,事主送院後不治。 3名被告依次為朱禮言(25歲)、戴翔(20歲)以及莫肇毅(28歲),朱及戴均報稱救生員,莫則報稱泳池服務承擔商。 帝琴灣會所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3名被告以2,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住在報稱住址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

帝琴灣會所: 馬鞍山7歲女童遇溺亡 2救生員及負責人涉夾假口供押後再訊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5月4日再訊,3名被告獲準以2,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住在報稱住址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 帝琴灣會所 控罪續指,戴被控於2021年9月23日,在馬鞍山警署明知地作出虛假的陳述,即同9月22日約下午5時半到達帝琴灣凱琴居游泳池,及於同日約下午6時10分朱指示戴前往上述泳池泵房加漂白水,以誤導偵緝警員池俊偉。 本公司擬使用閣下的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地址或電郵地址處理閣下的申請、回覆閣下查詢並作地產代理服務的促銷及向閣下提供中原集團其他公司的資訊。 本公司在未得閣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並向閣下作直接促銷。 由於靠近馬鞍山的烏溪沙,駕車前往馬鞍山市中心約5分鐘車程,非常方便。

  • 3名被告依次為朱禮言(25歲)、戴翔(20歲)以及莫肇毅(28歲),朱及戴均報稱救生員,莫則報稱泳池服務承擔商。
  • 至當日傍晚6時許,李父發現其女兒失去蹤影,未幾便有泳客發現女童沉入水中,隨即將她救起,惟女童已陷入昏迷,在場救生員為她進行急救,稍後交由救護車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搶救,惜返魂乏術。
  • 【本報訊】馬鞍山帝琴灣會所泳池去年發生7歲女童溺斃意外。
  • 事發前日下午,涉事的7歲女童跟隨姓李(38歲)父親在內的家人,前往馬鞍山帝琴灣凱琴居會所與親友聚會玩耍,期間有成人陪同多名小童到涉事泳池戲水。

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其中一名救生員承認控罪,續准保釋至5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另一救生員及泳池負責人則申請押後到6月8日才答辯,期間會去信跟律政司作商討。 2021年9月22日傍晚近6時,一名7歲女童於會所泳池游泳期間遇溺身亡。 其後警方發現泳池負責人及救生員涉提供假口供,之後被控誤導警務人員罪,其中一名救生員到2022年5月4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而涉事的啟勝物業管理公司承認違反規例,判處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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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經初步調查後,相信女童在上址游泳期間遇溺,當日案件暫列「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女童姓李(38歲)父親涉疏忽照顧被捕。 【星島日報報道】酷熱天氣下不少市民趁假日到游泳池游水解暑,惟昨日有小童不慎遇溺亡。 警方表示,事發時接獲一名泳客報案,指女童懷疑遇溺,泳客將她救起,至救護員到場後,將女童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理,送院時已昏迷,其後被證實死亡。 經警方初步調查,相信女童在上址游泳期間遇溺,死因有待驗屍後確定;案件暫列「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其38歲父親涉案被捕,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樓底較高, 窗超大, 帝琴灣會所 一層只有4伙, 假日會所都唔太多人, 管理好, 十年樓仲好新淨。 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兩案押後至5月4日,以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及文件,3名被告申請保釋獲批,各人准以現金2,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住在報稱地址及須到警署報到。 本人已查閱貴公司的 私隱政策 和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並同意貴公司使用本人於此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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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方一直按照《泳池規例》及相關法例的要求,安排持有有效救生及急救合資格證明書的救生員當值,為泳客提供適時協助。 由於事件已交由執法部門調查,處方會全力配合及提供一切所需協助。 有自稱屋苑居民質疑屋苑泳池的救生員長期失職,今次慘劇原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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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的為首被告救生員朱禮言(25歲);同案的救生員戴翔(20歲)和游泳池服務承辦商莫肇毅(28歲)均獲准押後至6月8日答辯。 至於涉事的啟勝物業管理公司早前承認違反泳池規例,判罰款2000元。 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相信事件沒有可疑,女童死因有待驗屍確定,警方並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拘捕女童父親,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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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熱天氣下不少市民趁假日到游泳池游水解暑,惟昨日有小童不慎遇溺亡。 據朱承認的案情,2021年9月22日下午,本案7歲女死者一家到帝琴灣凱琴居探望朋友,由其父親的朋友帶到會所泳池戲水,同行還有另4名兒童。 約6時許,一名男泳客發現死者沉在池底失去知覺,被送到威爾斯親王醫院搶救後證實不治。 警方同日其後為朱錄口供,朱聲稱事發時另一名救生員在泵房檢查。

警方於去年9月接獲報案,指一名7歲女童於馬鞍山帝琴灣會所泳池懷疑遇溺,女童昏迷及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其後不治。 帝琴灣會所 警方調查後,於上周三(16日)拘捕該泳池負責人及兩名救生員,3人涉嫌向警方提供假口供,隱瞞事發時只有一名救生員當值。 3人各被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泳池物業管理公司亦被票控違反泳池條例,案件今天(21日)在沙田法院提堂。 帝琴灣會所 去年9月一名7歲女童於馬鞍山帝琴灣會所泳池疑遇溺昏迷,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後不治。 由於需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故案件押後至5月4日再訊,各被告續准以2000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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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指,泳池內規定要有兩名救生員同時當值,惟大部分時間僅有1人出現,且長期離開瞭望台,不時坐在泳池入口泳客座椅位置,離泳池中央約15米,更長期專注用手機。 讀者亦透露,較早前曾有多名住客向管理處及香港拯溺總會投訴,惟情況未有明顯改善。 事發前的下午,涉事女童伴隨家人到上址會所與朋友聚會玩耍,期間有成人陪同多名小童到淺水區戲水。 資料顯示,根據《泳池規例》,供為數20個或以上住宅單位使用的私人泳池,其向泳客開放的所有時間內,應有不少於兩名救生員在場當值,而該等救生員須持有有效證明書。 馬鞍山發生遇溺事件,現場在帝琴灣凱琴居會所游泳池,昨日(22日)傍晚6時許,一名7歲女童在上址游泳期間懷疑遇溺,期間有泳客發現,遂將其救起,再交由救護車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搶救,惜最後不治。

帝琴灣佔地近100,000平方米,分2期發展,總數提供972伙單位,由西沙路分隔為南北兩期,分為凱弦居及凱琴居兩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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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為朱禮言(25歲,救生員)、戴翔(20歲,救生員)、莫肇毅(28歲,泳池服務承辦商),分別被控1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 當時有自稱屋苑居民質疑屋苑泳池的救生員長期失職,慘劇原可避免。 據指,泳池內規定要有兩名救生員同時當值,惟大部分時間僅有一人出現,且長期離開瞭望台,不時坐在泳池入口泳客座椅位置,離泳池中央約15米,更長期專注用手機。 救生員戴翔(中)及泳池服務承辦商莫肇毅(右一)被分別判處社會服務令及感化12個月。 控方於庭上指,已準備聽取被告答辯,但辯方要求押後案件,以索取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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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勝一直貫徹「用心服務,做到最好」的理念,除持續優化各物業的綠化園藝設施,如增加園藝設施和擺設、重新規劃更具觀賞性的園景設施外,亦重視透過綠化園藝與客戶互動。 透過綠化大使計劃、住戶參與的耕種計劃、向住戶收集廚餘製成土壤肥料等,令客戶更能投入和享受綠色生活。 被告戴翔及莫肇毅涉隱瞞案發時只有被告朱禮言一人當值,戴在警誡下稱「係我判頭教我咁講」。 帝琴灣會所 另警方翻查被告的通訊記錄,發現3人曾「夾口供」,莫又向友人承認當時只有一人當值,並稱「咁啱浸左件啦,咁就飛一件過去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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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酷熱天氣下不少市民趁假日到游泳池游水解暑,惟昨日有小童不慎遇溺亡。 傍晚約6時半,一名年約7歲姓李的女童在馬鞍山西沙路帝琴灣凱琴居會所游泳,其間懷疑遇溺昏迷,由救護車送往威爾斯醫院搶救,惜終告不治,其38歲父親涉疏忽照顧被捕。 三名被告依次為25歲救生員朱禮言、20歲救生員戴翔及28歲泳池服務承辦商莫肇毅。 三人分別承認在去年9月22日及23日,在帝琴灣凱琴居會所及馬鞍山警署,明知地作出虛假陳述,以誤導警員。 裁判官張志偉認為,其餘兩人的感化官報告內容正面,採納報告建議作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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