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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仕仁5大分析2023!(小編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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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仕仁

许仕仁(英语:Rafael Hui Si-yan,1948年2月8日—[2]),是天主教徒,前全国政协常委,香港特别行政区前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前政务司司长,是大屿山大澳的新界原居民。 [3]香港传媒以昵称“肥龙”称之,曾被政府内部公认为“桥王”。 他2000年离开政府,到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担任首位行政总监,主司设计、策划强制性公积金,他因此获称为“强积金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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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東亞銀行外,另外四名債主分別是恒生銀行、渣打銀行、創興銀行和新鴻基地產旗下的忠誠財務公司[13]。 許仕仁2023 許仕仁七十年代加入政府任政務官,回歸後過渡做財經事務局局長,之後統籌過新機場工程,成立積金局,亞洲金融風暴期間與曾蔭權及任志剛合力打大鱷,成功捍衛聯繫匯率。 由被捕至判刑長達2年半,許仕仁自捲入貪污案後,先後遭多名債主追債,包括東亞、新地旗下的忠誠財務、渣打銀行等合共五所金融機構,向法院入稟追討貸款、信用卡欠款和透支貸款等,欠債額超過7,400萬元。 其中單計東亞銀行兩筆透支貸款及兩張信用卡欠款,就已高達5,000萬至6,000萬元,政府當時亦暫停向許仕仁發放每月8萬元的長俸,高等法院後於2013年11月頒令,宣布許仕仁破產。

許仕仁: 12宗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許仕仁被判重囚7年半

只被裁定這一項罪成的郭炳江,准以一千萬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2017年6月14日,许仕仁上诉被终审法院驳回,须继续服刑。 12月20日,许的妻子前往荔枝角收押所探望他,许向妻子表示在收押所内感到怕冷,其后转移至赤柱监狱。

許仕仁

轟動全港一時的「新地貪污案」,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在2014年被判囚7年半,由於他在獄中行為良好,獲減刑三分之一,終在今日(18日)刑滿出獄。 有「肥龍」之稱的許仕仁,出名愛好美酒佳餚,曾花超過21萬元享用一頓法國菜,亦曾試過隔日提款萬元。 惟他在捲入貪污案後,身形暴瘦,「肥龍」變「瘦龍」,更因負債超過5,700萬元,遭高等法院頒令宣布破產。 而許仕仁破產後,曾三度拍賣其私人珍藏,當中不乏唱片、名酒及紀念座等。

許仕仁: 上訴:必須證明串謀者有共同犯罪意圖

许仕仁1970年9月加入香港政府,任职助理教育主任。 1971年8月获聘任为政务主任,1996年晋升至布政司署司级政务官。 在政府工作的早期,他曾任职多个决策科及部门,包括民政署、保安科、经济科及运输科。 許仕仁2023 他離開赤柱監獄時,沒有回應傳媒提問,直接登上黑色七人車離開。

許仕仁庭上披露曾支付850萬元予上海情婦買樓和生活費。 2013年11月27日,香港高等法院以聆案官簡易程序裁定向許仕仁頒發破產令,此前受到貪污腐敗罪起訴的許仕仁遭東亞銀行討債,香港媒體報道涉案金額至少達5000萬港元的信用卡欠款。 此外,他在政務司長任期內,無披露或申報從新地旗下公司批出300萬港元無抵押貸款,並獲每年延期還款。 其餘被告也在這段時期內協助向許仕仁提供共850萬港元,換取許氏任內優待新地集團。 許仕仁案件審訊期間,控方大爆許仕仁在擔任行政會議成員時,年薪為一百三十二萬元,但支出卻高達逾千萬元,生活揮霍無度。

許仕仁: 出獄

1992年11月,许仕仁出任运输署署长,直至1995年获委任为财经事务司(1997年7月1日回归后称财经事务局局长),攀上其公务员生涯的事业高峰,掌管香港财经事务长达五年,期间致力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其中許仕仁在任公職時出名識食識享受,有「肥龍」之稱,於2007年卸任司長時,其支出更超過公職收入7倍。 【星島日報報道】轟動一時的世紀貪污案,被判囚七年半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昨刑滿出獄,上午九時許踏出赤柱監獄。 在司機及朋友陪同下登上有中港車牌的七人車離去,許仕仁並沒有回應在場大批記者一切的提問。

4名上訴人:許仕仁、郭炳江、陳鉅源及關雄生,於2014年12月被高院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罪名成立,許被判監7年6個月、陳判監6年、郭和關各判監5年。 【Now新聞台】因涉貪罪成被判囚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刑滿出獄。 許仕仁是本港首位入獄的問責官員,他因涉貪罪成判囚七年半,扣減假期後在獄中渡過五年。 許仕仁 香港高等法院在12月19日下午急召案件5名被告回到法庭,並在2點45分開始宣讀諸被告8項控罪判決結果。 許仕仁 陪審團經過45小時商議,以8對1裁定許仕仁數項借公職作不當行為罪名成立。 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判被入獄五年,罰款50萬港元,取消五年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許仕仁: 香港政治人物 / 维基百科,自由的 百科全书

共度甘苦的許太最終沒有親身迎接,只在家中等候丈夫回家。 曾蔭權在信中又指出,沒有一個政府高層懷疑過許仕仁在履行公職時的誠信及公正性,許仕仁在1997年前後出任高官也通過一連串的品格審查。 曾蔭權在求情信中對許仕仁被裁定有罪感到「 極度震驚」,讚揚許仕仁在任期間成功採取果斷措施挽救了香港經濟作出巨大無比的貢獻。 郭炳江的代表律師駱應淦在宣判後表示,暫不會上訴要求減刑,但會研究就控罪本身提出上訴,並考慮為郭炳江申請保釋。 12月20日,許的妻子前往荔枝角收押所探望他,許向妻子表示在收押所內感到怕冷,其後轉移至赤柱監獄。 12月22日向法院求情,但其後上訴被駁回,繼續服刑。

許仕仁

在許仕仁上任開始,他對政界中人聲稱只任兩年政務司司長,兩年後(即2007年7月新一屆政府上場時)不會續任。 儘管政界傳言他或會續任,但他仍然於2007年7月1日政府換屆時離職,但成為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 許仕仁還被控在2007至2009年任職行會成員時,無披露或申報,收取其餘被告共1118.2萬港元,罪名成立。 終院的法官不斷質疑,許仕仁當時位高權重,他收款而沒有申報,是出賣了公眾對他的期望。 又指,若該筆錢是郭用來收買許的友誼,直至他朝有日達成某一個協議或計劃。 但上訴一方的律師堅稱,控方始終未能舉出實證,指出許在收取款項後,曾作出對新地優惠的地方,其中代表郭炳江的御用大律師萬江儀更指出,只是感覺上有人違反責任,根本控方無法證實在付款後,所作的後果。

許仕仁: 香港高等法院開審許仕仁貪污腐敗案

曾蔭權在2005年接任行政長官後,便向中央人民政府提名許仕仁出任政務司司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05年6月30日宣佈任命,許仕仁即日下午2時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宣誓就職。 作為特區政府問責班子的首席主要官員,他協助行政長官管治香港,並就政策事務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 03年他離開政府自組公司成為新地顧問,事隔兩年在好友曾蔭權邀請下,短暫重返官場出任政務司司長。

而代表郭炳江、陳鉅源及關雄生的律師,均指賂賄行為,除了證明收款,也必須證明許仕仁有蓄意或刻意作出嚴重違反公職責任的行為,若未能證明這控罪元素,便不能構成有關罪行。 而控罪亦包含「串謀」的控罪元素,這亦必須證明串謀者有共同犯罪意圖,才能把眾人定罪。 曾荫权在2005年接任行政长官后,便向中央人民政府提名许仕仁出任政务司司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5年6月30日宣布任命,许仕仁即日下午2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宣誓就职。 作为特区政府问责班子的首席主要官员,他协助行政长官管治香港,并就政策事务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

許仕仁: 許仕仁

這宗涉貪案揭露了許仕仁的奢華生活及他負債曾高達5785萬,期間被高等法院頒令破產,其後被政府褫奪大紫荊勳章及大平紳士身分。 許仕仁被控於擔任政務司司長及行會成員期間,先後數次收受新地管理層或新地附屬公司三百萬至逾千萬款項,及獲安排免租入住禮頓山單位。 許仕仁2023 2017年6月14日,許仕仁上訴被終審法院駁回,須繼續服刑。 2013年11月27日,香港高等法院以聆案官简易程序裁定向许仕仁颁发破产令,此前受到贪污腐败罪起诉的许仕仁遭东亚银行讨债,香港媒体报道涉案金额至少达5000万港元的信用卡欠款。 除东亚银行外,另外四名债主分别是恒生银行、渣打银行、创兴银行和新鸿基地产旗下的忠诚财务公司[13]。

在政府工作的早期,他曾任職多個決策科及部門,包括民政署、保安科、經濟科及運輸科。 許仕仁在2000年至2003年任職積金局行政總監期間,無披露或申報、免租入住新地的禮頓山相連單位、接受新地兩筆合共240萬港元的無抵押貸款,並與新地洽談顧問合約。 同案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已於去年四月十九日刑滿出獄,早前亦有現身堅道的天主教座堂,參與曾蔭權夫婦的五十周年金婚紀念儀式。

許仕仁: 許仕仁刑滿出獄 坐車前往北角寶馬山

2012年3月8日,香港廉政公署表示特區政府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收受多筆款項及無抵押貸款,當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時被加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許仕仁 [7]同年3月29日,香港廉政公署邀請新鴻基地產董事局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與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到廉署總部協助調查一宗貪污案,同日傍晚,廉政公署正式宣佈拘捕三人。 [8][9][10] [11][12]他是港澳兩地特區政府成立以來,被拘捕的最高級政府官員,及首位被捕的大紫荊勳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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