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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虹秀2023懶人包!(震驚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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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虹秀

《刑.暴.誌──記抗爭者》的首映會在九月廿七日舉行,邀得五位在紀錄片中出現的香港抗爭者分享,包括有香港中文大學退休教授陳健民、陣地社工的陳虹秀、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曾在內地被扣留的港人三木。 社會正處於低氣壓,由「612支援基金」到「石牆花」都宣布結束,大家不知道還有甚麼可做。 她分享了一位旁聽師的觀察,慨嘆很多退休人士在支援抗爭者行動上變得越來越無力,侷限越來越大,「入法庭旁聽要掃『安心出行』,而家送車都會俾人告599G」。 陳認為現在並非大家忘記了,而是並非人人有能力想到怎去做。 如果有人願意拋出意念出來讓人參與,或者盡力去做好眼前事,便可將希望延續下去,不要因眼前的壞事而心灰。

陳虹秀

上訴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法官彭偉昌及彭寶琴處理。 代表陳虹秀的資深大律師潘熙今年1月陳詞時曾指,片段顯示陳只是出現數秒及觀察現場,沒有與抗爭者聊天,原審考慮後認為證據不足以證明陳與其他人一起集結。 潘又指,本案發生至今相距4年,證人的記憶模糊,認為不應將案件發還重審,否則是對答辯人不公。 律政司回應稱,就法官對陳虹秀的控罪作出表面證據不成立的裁決,律政司已經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84條以案件呈述的方式提出上訴。 由於案件司法程式仍在進行中,律政司不適宜就案件作進一步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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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帖文亦附有一封律政司所發的信函,信函提到律政司認為原審法官觀點出錯,將會以案件呈述方式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信中亦質疑法官裁定陳表證不成立的決定,是否屬於明理、妥為顧及考慮因素、及給自己適當指示的法官可達致的結論。 反修例運動期間,陳虹秀與一眾義務同工組成「陣地社工」,在不同抗爭現場「開咪」,緩和示威者和警察間的緊張關係。 2020年疫情爆發,加上《國安法》實施,一班社工於2020年3月成立「連線社工」,為2019年反修例事件中被檢控人士及其家屬提供情緒與法律支援。 上訴庭在判詞中指,雖然事件已隔4年多,涉及的延誤可能令被告不安,但考慮控罪性質嚴重,認為重審不會妨礙他們辯護,因為辯方可透過盤問及反映現場實況的錄像片段對控方證人提出質疑,因此下令發還重審,並認為是「最符合秉行公義」。 此外,上訴庭亦頒令,擱置原審法官批准陳虹秀因表證不成立而獲得的訟費令。

陳虹秀

其中香港社工總工會理事陳虹秀等3人,昨晨被警方拘捕及解上高等法院提訊,以處理3人的保釋事宜。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批准律政司提出的保釋條例,下令3被告交出5,000元現金、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居於報住地址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2019年的香港街頭硝煙四起,大家也許不難見到社工陳虹秀(Jackie)在衝突現場中遊弋,面對全副武裝的警方,以大聲公呼籲對方克制。 她在前年8.31灣仔衝突中因暴動罪被捕,去年9月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律政司其後提出上訴,案件擾攘至今達一年。 政權越加箝制社會,卻趕不走她,留在香港又可以做到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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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三位上訴庭法官潘兆初、法官彭偉昌及彭寶琴在今年5月11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發佈的報告中,被指控在審案過程中侵犯人權和破壞香港法治。 陳虹秀 CECC建議美國政府可以向香港法官實施制裁,以抗衡香港法治被侵蝕。 陳虹秀中午在Facebook發文回應,說自己早有心理準備,「我從來都問心無愧,繼續做自己可以做嘅嘢」,並說「依家發還重審,都係再打仗」。 她坦言對其他3人感到可惜,「我年紀大,人生已經歷好多,只係為同案另外三位年青人難過,人生起步點又要被拖延」。

  • 她在前年8.31灣仔衝突中因暴動罪被捕,去年9月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律政司其後提出上訴,案件擾攘至今達一年。
  • 至於第二宗案件就涉及5名被告,分別為電競選手張浩輝(23歲)、學生胡凱富(21歲)、學生陳子斌(21歲)、文員蘇美莉(25歲)及李盈莉(17歲),各人同被控於2019年9月28日至10月1日,串謀其他人參與暴動。
  • 可是,她認為那種苦是不能接觸其他人,孤獨一人在密室中,慢慢開始會講不到話,因為沒有對象說話,甚至連紙筆也沒有,難以記著想法和記憶。
  • 她分享了一位旁聽師的觀察,慨嘆很多退休人士在支援抗爭者行動上變得越來越無力,侷限越來越大,「入法庭旁聽要掃『安心出行』,而家送車都會俾人告599G」。
  • 她說,不同的社工有不同分工,角色不同,但同等重要。
  • 在衝突現場,當防暴警察和抗爭者對峙,氣氛變得凝重而緊張,一個女性的聲音堅定而持續地從擴音器中傳來。

基督信仰經常強調受苦,陳虹秀直言「我對比起耶穌真的不算受苦」,並指自己體驗的棺材倉,對比其他參與實驗的抗爭者在肉體上受苦較少。 可是,她認為那種苦是不能接觸其他人,孤獨一人在密室中,慢慢開始會講不到話,因為沒有對象說話,甚至連紙筆也沒有,難以記著想法和記憶。 「因此有宗教信仰是十分重要,你在那一刻祈禱、向神說話,(即使)沒有人與你對話,但神是無處不在的,你可以跟祂對話。」她憶想在實驗中,藉著與神、與自己對話,不斷檢視自己的想法,令自己的精神意志自由,時間就不知不覺地過去。 雖然陳虹秀已不再涉及本案,但她今早仍特別到庭支持同案的其餘7人,得悉眾人亦全部獲判罪名不成立後,亦高興地上前向眾人祝賀,然而她亦透露律政司有意就她的案件提出上訴。 陳虹秀表示,旅遊證件被扣留後,她之後外遊、到外國讀書或外國交流全部都要申請,亦不清楚會否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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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上星期與她共晉午膳,從反修例運動爆發談到今天局勢下,如何做一位政權趕不走的「留港派」,繼續以社工身份幫助身邊人,為不公義和弱勢發聲。 陳在去年8月31日,在灣仔一帶拿著擴音器呼籲在場的警方冷靜,惟警方卻指她的行為阻礙警方工作,更指她涉嫌拖延時間讓示威者離開,惟法官沈小民認為陳當時的行為,連非法集結也說不上,更惶論暴動罪名,於今年9月29日裁定陳表證不成立,陳獲當庭釋放。 律政司於今年10月5日發信予陳的律師,並透露準備以案件陳述方式提出上訴。 他認為陳虹秀當日並沒有使用侮辱或挑撥性語言,而是呼籲警方「克制」,讓市民有時間離開。 又指明穿黑衣不等於參與暴動,遂裁定控方表證不成立,陳虹秀故獲當庭釋放,另外7人受審後亦全部脫罪。

陳虹秀

陳虹秀忍不住低聲說了一句,「逃不掉的,別撞了,警察在裏邊。」但她還是讓出位置,站在一邊。 當天,罷工、罷市的市民聚集在立法會外,反對恢復修訂《逃犯條例》二讀審議。 陳虹秀 下午5點左右,陳虹秀原本有其他計劃,但經過金鐘海富公園時,警察發射催淚彈。 煙霧彌漫中,她仍見到市民一張張驚恐的面孔,有老有小,倉皇奔逃。

陳虹秀: 陳虹秀等13人暴動罪脫律政司上訴 官押後裁決重審與否 (14:

至於另外9人,上訴庭指律政司未能按法律要求將上訴文件妥為送達相關答辯人,故不能展開對他們的上訴,因此駁回相關上訴申請。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府教育處長童鳳嬌今天無預警離開市府團隊,歸建回任新竹縣府教育局,此消息今天一出,也震驚教育界和民代議員。 其中市議員曾資程就認為,童鳳嬌身為教育處長人不錯,但在面對新竹市教育議題狀況,如學區重劃就近入學開公聽會後無具體結果,「0到6歲市府養」加碼育兒津貼也無下文,目前都難以兌現高虹安選前政見,這個時候換人,恐怕也有銜接的問題。 談及近來愈來愈多年輕抗爭者入獄,陳健民指當局已成立Youth Lab(青年研究所),希望提供輔導改變他們「錯誤的犯罪觀念」(陳健民笑言可能是違法達義),以及找教聯會辦一些歷史課程。

  • 旁邊另一名白衫警察抬起警棍,指向陳虹秀,喊話的警察將其按下。
  • 其中市議員曾資程就認為,童鳳嬌身為教育處長人不錯,但在面對新竹市教育議題狀況,如學區重劃就近入學開公聽會後無具體結果,「0到6歲市府養」加碼育兒津貼也無下文,目前都難以兌現高虹安選前政見,這個時候換人,恐怕也有銜接的問題。
  • 8人中陳虹秀在原審時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當庭獲釋,其餘7人受審後被裁定無罪。
  • 伍供稱,案發當晚7時44分,他聯同水警總部第2梯隊及速龍小隊於軒尼詩道掃蕩,並於水炮車上向示威者發出警告及要求他們離開,他目測當時在軒尼詩道的路障後有1,000名示威者,有人用鐳射裝置照向防線及投擲汽油彈。
  • 判詞稱,雖然案件事隔4年多,可能對上述4人造成心理上的不安,但辯方重審時除可盤問控方證人外,亦可依賴現場的錄像片段提出質疑,認為「現階段命令重審不會對他們造成不公,或妨礙他們進行有效辯護」。

【大紀元2021年1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葉澤宇香港報導)社工陳虹秀及另外7人,早前因前年8月31日的灣仔衝突案被控暴動罪。 她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獲當庭釋放,另7人受審後亦全部脫罪。 她其後與同案的兩人被帶上高等法院作緊急聆訊,獲准保釋,不過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就兩宗反修例相關的暴動案提上訴,涉及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的「陣地社工」陳虹秀及另外12名獲判無罪的被告。 兩案今(19日)於上訴庭開庭續訊,是首宗律政司就暴動無罪裁決提上訴的案件。

陳虹秀: 【香港法庭】律政司上訴得直 社工陳虹秀等涉灣仔暴動案發還重審

今年度住宅補貼申請開跑,營建署表示受理時間從8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5時止,申請項目包含「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 營建署表示,今年度住宅補貼自8月1日起受理申請,至8月31日下午5時止,受理申請項目包含「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 辯方遂播放當日水炮車錄得的片段,指出水炮車駛過軒尼詩道時,曾拍攝到在行人路上有1名身穿西裝的男子,及有1名身穿反光衣的記者和1名白衣女士曾追著水炮車拍攝。 雖然疫情已逐漸趨緩,但暑假期間人流南來北往,增加相互感染的機率,陳光復指示,學校仍應加強清消,保護學子避免互相傳染,他感謝校長為澎湖教育付出的努力,營造優質學校環境,澎湖縣政府也將全力支持教育經費,培育更多優秀人才。 陳光復表示,受少子化趨勢影響,澎湖縣部分學校地處偏遠,招生不易,然而近年縣府不遺餘力推展各項教育業務,積極爭取各校軟硬體設施補助經費,再怎麼窮,也不能窮教育,以此穩定離島地區正式教師師資,落實品德教育紮根,澎湖縣學子表現出類拔萃,成績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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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到「連線」的工作點滴,她表示一直以來接收很多求助個案,更試過一日內接見3宗個案,由上午工作至午夜,還佔去假期時間,但她很感謝同工互助幫助,縱使過程中有不少同工因個人理由退出,但還有不少新同工加入,但大家都很「捱義氣」,協助平日事忙的她接見個案。 陳虹秀 陳虹秀 每當有新成員加入,陳虹秀都會提醒他們,要注意自己的承受能力,以免疲勞過度,亦會教導他們與求助人會面錄寫個人背景資料時,需要多一名同工陪伴協助,以保障自己和求助人的利益。 除陳虹秀外,同案的賴姵岐及龔梓舜昨早亦被帶上法庭。 3人獲准保釋,保釋條件包括5,000元現金、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週到警署報到一次及居於指定住址。

陳虹秀: 香港抗議中的「陣地社工」:隔在警盾和「雞蛋」間的柔軟力量

「陣地社工」陳虹秀和另外13人分別於2020年及2021年,被時任區院法官沈小民裁定「暴動」或「串謀暴動」罪不成立。 律政司不服,就其中13人的無罪裁定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今(14日)早裁定包括陳虹秀等4名被告的案件上訴得直,發還區院重審。 至於另外9人則因他們已離港,律政司無法送達上訴文件,高院駁回相關上訴申請。 雖然涉及該案的5名被告已經離港,但上訴庭指為秉行公義及澄清法律觀點,以免下級法院將來犯同樣錯誤,故仍會分析有關案件。 又指在發生暴動時,不是逗留現場見證的時刻,市民應盡快離開現場,認為原審法官的說法沒有證據支持,故判律政司上訴得直,撤銷賴姵岐、鍾嘉能、龔梓舜及陳虹秀的「無罪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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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去年裁定8.31灣仔暴動案,其中一名被告「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表面證供不成立,另外七名被告罪名不成立,獲准當庭釋放。 律政司早前以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案件今在高等法院緊急開庭,律政司向法庭申請為賴姵岐、龔梓舜、陳虹秀三名被告不得離港等保釋條件。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最終認為有關保釋條件已是最低限度,下令三人各需交出$5000保釋外出、不得離開香港、每周需到警署報到一次等。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虹秀2023 陳虹秀 陳虹秀 葛婷)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放生」2019年8月31日灣仔暴動案被告陳虹秀等8人,律政司其後表明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並指原審法官沈小民法律觀點出錯。 律政司於近日已正式向上訴庭提出案件呈述上訴,經法庭取得拘捕令重新拘捕案中8人,並陸續將他們帶上庭,連日來已有4人應訊。

陳虹秀: 香港文匯網

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84條,律政司司長可針對某項裁定無罪的裁決或命令,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惟該上訴只可關於法律事宜。 上訴庭可駁回上訴,亦可推翻有關裁決或命令,指示恢復審訊或重新審訊,或判其有罪。 被告之一的陳虹秀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獲當庭釋放,律政司當時表明會上訴。 去年8.31反修例遊行完結後,社工陳虹秀等共8名男女於灣仔一帶被捕,各人否認暴動罪,今(10日)於區域法院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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