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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外牆漏水判例15大著數2023!專家建議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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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陳太太經努力協商後均未能順利取得全體1-5樓所有人就修繕頂樓之同意及修繕共識,為免漏水問題所致損害持續擴大,可先行修繕,以維居住衛生安全之權益。 為便保留證據,亦應以「存證信函」事先通知其他共有人頂樓漏水之問題及修繕之必要,作為日後求償時之證據,並予敘明。 浴廁管線牆污水痕→通常發生在屋齡較高的房屋,由於給水管的管線過於老舊造成漏水,逐日累積便在牆面留下肉眼可見的污水痕。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不得獨立使用供做專有部分。其為下列各款者,並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一、公寓大廈本身所占之地面……三、公寓大廈基礎、主要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之構造……。」 → 按照這規定,「承重牆壁」是「共用部分」。 常見鑑定單位,諸如: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營建防水技術協進會…等機構,就損害原因、責任歸屬及修繕費用等項目加以鑑定,作為法院判決之參考。

  • 例如樓上沒有用水,但還是會滴水的話,就有可能是給水管漏水,另外可以分別關閉冷、熱水管路,來測試是哪條管線滲漏。
  • 漏水問題可大可小,及早利用自行檢驗方法,查清自己是源頭還是苦主,防範於未然。
  • 不過,香港的樓宇結構複雜,牆內水管錯綜複雜,有時未必能完全肯定漏水源頭,又或者同時有多個漏水源頭。
  • (二)依證人上開證言,足認被上訴人雇工修繕,其主要之修繕內容為外牆碎裂部分敲除,灌注填縫劑,再回貼磁磚,並另以滲透劑進行防水,而非上訴人所抗辯之窗戶防水。
  • 有關服務提供者的名單,不應視為已獲食物環境衞生署或香港特區政府認許或推薦,亦不應視為香港特區政府意味推廣其專門知識或其商業服務。

如滲水情況輕微或屬間歇性,或調查未能找出滲水源頭,聯辦處會終止介入。 滲水大多是由欠妥的水管、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滲漏造成,通常簡單修葺工程便可糾正。 業主應直接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確定滲水原因,迅速加以修理。 請參考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編印的「自行勘測滲水」小冊子內的檢測方法。 大樓外牆漏水判例 註1:管理委員會中拒絕修繕的成員,就拒絕修繕後所增加的損害,對於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實在不能理解,為何要拒絕這位讀者「自費施作」的請求。 比如說,樓上住家浴室馬桶漏水、地板之防水層損壞,造成樓下住家漏水,不從上層修繕就無法止漏,建議民眾可先請大樓管委會或是里長居中協調,如協調結果不順利,則需麻煩管委會寄發存證信函通知,然後報請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工務局處理。

大樓外牆漏水判例: 【樓上漏水】家居滲水應如何處理? 樓上不合作投訴無門?

然就外牆部分係屬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共用部分,業據原審依據公寓大廈管理 ... 亦非法規或法則、司法院解釋或最高法院之判例,尚難憑此遽認原審有違背法令之虞。 二、原告另主張系爭大樓外牆之龜裂損壞,依前揭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住戶規約之 ... 屋內,試問,若採高雄地方法院見解,則管委會恐負有修繕八樓住戶漏水之義務。 公寓大廈隨著時間逐漸老舊,管線如未進行維護及維修,難免會發生漏水情形,惟在查明漏水原因後,應負修繕責任之人應儘速進行修復,避免造成他人財產的進一步損失,而為進行修繕,如需要其他住戶配合進入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該住戶亦應將心比心,配合完成修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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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註警語:本文內容僅供讀者為一般性參考,個案特定情形仍需經您諮詢專業人士以評估能否適用,因此,我們建議您應就遇到的問題尋求適當的專業意見。 以拍照、攝影等方式記錄現場漏水狀況,如因漏水而有家具、裝潢、電器維修、重置而有所支出,亦應保留相關單據。 備註:民法第429條,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

大樓外牆漏水判例: 新竹這社區賺翻 5住戶轉手平均賺逾2千萬 專家曝原因

Chia-hui:大家好,之前廚房跟廁所因為樓上滲漏水的關係,加上後來有發現鋼筋外露做了輕質環氧樹脂砂漿的補強,想請問是否還需請泥作幫忙做粉光修整整齊,還是直接可以由油漆批土? 最後當然還是會釘天花,只是覺得坑坑疤疤留著,還有一些舊水漬痕跡跟白樺痕跡,擔心日後潮濕會不會容易滋生黴菌,或是會再掉屑…… PS. 大樓外牆漏水判例2023 我找的是防水技術協進會體系的千里達,初勘不進行破壞性檢查,只以儀器(水分計和紅外線攝影機)和傳統的試水來測試,費用6000,包含檢測報告。

石膏天花板價格約在$300~$400元/坪,矽酸鈣天花板價格約在$600~$800元/坪,PVC塑膠天花板價格約在$500~$650元/坪,礦纖天花板價格約在$700~$2,400元/坪。 大樓外牆漏水判例 重做輕鋼架天花板價格約為$1,000~$4,000元/坪,木作天花板約為$4,200~$5,600元/坪。 另外,牆體內外兩側是連動的,當外牆出現裂縫,也就意味著內牆有可能被水氣滲透,因此,建議您同時也要處理內牆的防水工程,包括以「打針」高壓灌注(以人力或機器加壓,將縫隙填充劑打入牆體裂縫)的方式強化牆體的防水;或將牆面重新整平,塗上水泥砂漿與彈性水泥。 大樓外牆漏水判例2023 如果壁癌已經影響牆體結構,就需要拆除至紅磚面重做水泥打底,重做水泥牆面價格約在$3,000~$4,000元/坪。 管路內視鏡具有一公尺或更長的鏡頭線路(俗稱蛇管),可深入狹小的縫隙與管道,用於探測深度較深的水管漏水點,使用管路內視鏡檢測的費用約在$8,000~$20,000元/次。

大樓外牆漏水判例: 大樓外牆漏水判例,大家都在找解答。第1頁

地台內的排水管、供水管破損,都會導致樓下單位的天花滲水。 大樓外牆漏水判例 大樓外牆漏水判例 此外,地台的防水層板破舊、浴缸封邊老化等,都會導致用水時樓下單位出現漏水情況。 根據網頁資料顯示,索聯聯辦處報告逐頁收5.1元的手續費,另加影印費,手續費上限229.5元。 尋找漏水源頭,可找聯辦處如調查後確定滲水來源來自該單位,則會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需在指明期限內處理問題;如不遵從則會提出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港幣10,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200元。 如有關業主/佔用人拒絕合作,聯合辦事處會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相關單位,調查過程可能因而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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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公寓大廈之外牆,係建築物主要構造,為維持建物安全及其外觀所必要的構造,性質上應亦不許分割而獨立為區分所有之客體,而由全體住戶共同使用,應認屬共用部分。 至上訴人雖提出內政部85年9月9日台內營字第 號函認公寓大廈之外牆面應屬專有部分,然上開函釋與本院前揭認定不符,本無拘束本院之效力。 於是就一狀告上法院,經過1年多的訴訟,因為鑑定出來確實是4樓浴室的防水層失效,導致漏水,維修方法必須是從4樓修的,最後法院判決. 原來是冷氣管線惹得禍,正常來說管線應該要接到排水孔裡面,但樓上的住戶直接把冷氣排水管攤在陽台上,任由它流,長時間下來,這些水滲透到地面慢慢延伸滲透到主臥房的天花板,導致漏水,幸運的是,樓上住戶把冷氣排水管線連接到排水孔後,漏水範圍沒再擴大就沒有維修問題,但其實類似情況在生活中時常上演。 大樓外牆漏水判例2023 當樓下住戶發現樓下天花板漏水了,馬上聯想到樓上浴室漏水,氣急敗壞地和樓上住戶理論,只是意氣用事的結果就是敗興而歸。 試想一個陌生人帶著情緒告訴你「我是你樓下住戶,你家浴室漏水到樓下!快點處理別造成我的困擾!」你也會覺得莫名其妙吧!

大樓外牆漏水判例: 漏水修理費用比較

住戶違反前開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而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 其實在成屋買賣的漏水訴訟裡面,除了出庭外,律師要幫忙整理損害賠償的內容、跟當事人溝通案情、選擇適當的法律請求權基礎,思考要調查哪些證據、對鑑定報告的意見、甚至證據如何保存、保全、對對方的意見去做答辯等,都是要耗費精神去安排的事情,所以並不能算是一份輕鬆的工作。 牆體探測器是透過電磁波偵測水泥牆體內是否埋有水管、電線或是鋼筋,每一位水電師傅的配管方式多少會有差異,施工前需先以牆體探測器找出水管的確切位置,可以避免施工過程中誤傷其他管線 ,使用牆體探測器檢測的費用約在$8,000 ~ $20,000元/次。 熱像儀是紅外線熱顯像儀的簡稱,主要用於檢測管路深度較淺的熱水管漏水狀況,透過水溫與室溫的溫差來判斷漏水點位置,使用紅外線熱顯像儀檢測的費用約在$9,000 ~ $20,000元/次。

滲水辦的儀器亦未必夠先進,近年才陸續採用於業界已趨普及的紅外線熱像分析及微波斷層掃描技術。 如果擔心滲水辦不能查出原因,住客亦可同時自行聘請第三方公證行(即測量行),由公證行收集證據,作出調查,並向法庭舉證,提供報告,以入稟追討賠償。 很多時住客都未必想自己處理滲水、漏水問題,第一怕尷尬,第二怕存證有錯漏,最終自損利益。 此時,住客可致電1823,或到1823網站提出投訴,向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屋宇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俗稱「滲水辦」)尋求協助,由滲水辦派員上門進行勘測。 色水測試即是將約莫10公升已添加食用色素的「色水」一次過灌於去水位,如浴缸、企缸、洗手盤等去水口。 如鄰居單位確實有滲漏問題,苦主大概會在一小時至兩星期後,在自己單位見到色水的顏色。

大樓外牆漏水判例: ‧ 屋主泣訴千萬豪宅漏水1年修不好 賠償兜不攏上法院

又原告修繕系爭屋頂平台係為被告盡公益上義務即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定修繕義務所為之管理,揆諸前揭規定,原告因此先行墊付之修繕費用,縱違反被告之意思,仍得依無因管理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返還。 所謂「必要範圍內」(或「必須」),係指非進入相鄰區分所有權人之專有部分(4樓住家),即無法完成其維護、修繕專有部分(3樓住家)或設置管線之情形而言,例如:樓上住家浴室馬桶漏、且地板之防水層損壞,造成樓下住家漏水,非從上層修繕即無法止漏者。 (若依施工方法,樓下住戶即使不進入樓上住家,亦可完成修繕;其要求進入樓上住家,僅係為減少維護、修繕專有部分或設置管線之時間或費用者,即不能認為有進入之必要。)(臺北地方法院91年度訴字第1910號、93年度簡上字第79號民事判決參照)。 又因須進入被告所有之系爭4樓房屋內修繕,始能阻絕漏水,然被告屢經原告催告修繕,仍置之不理。 且系爭4樓房屋及系爭3樓房屋之修繕工程項目及修繕費用各如附表一及附表二所示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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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外牆漏水判例: 防水工程:DIY 解決漏水可行嗎?

陳太太為本件公寓建物共有部分之共有人之一,即使未取得共有人之同意,亦有權單獨施作共有物之簡易修繕及保存行為(士林地方法院89年度再易字第2號民事判決參照)。 但是若果懷疑與鄰居單位有關,應該先與鄰居商討,並要求對方安排合資格的技術人員進行檢查及維修。 亦可向大廈的管理公司又或者業主立案法團求助,根據大廈公契條文要求相關人士負責,在必要時可聘請法律人士或建築相關專業人士要求對方作出賠償,提出民事索償。 找出漏水原因後,最重要的就是確認漏水起點是屬於共用還是專有,就可以進一步釐清修繕責任。 如果需要請專業師傅檢測,鄰居又不願意配合的話,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可依法對該戶罰款,或請法院強制執行。 有關公寓大廈之外牆權責歸屬,除非有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使用,而成為「約定專用部分」,否則應屬「共用部分」(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6年度小上字第15號判決意旨參照),而共有部分之修繕,請參酌以上第2則留言。

另修繕費用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後段規定,除可歸責於某區分所有權人或某住戶之事由所致,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外,修繕費用應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 因此,一旦發現漏水,請先確認屋頂平台是否屬於社區的「共用部分」,並請相關專業人士評估。 若能證明漏水原因與住戶無關,如因房屋老舊、年久失修所致,而非住戶使用不當使用等原因時,管委會便有修繕、管理、維護的義務,住戶有權要求管委會負責修繕。 假如管委會拒絕修繕,建議可蒐集相關證據,聲請法院「請求修復漏水」。 月間向基隆市暖暖區調委員會申請調解,惟被告並未到場亦未處理本件修繕事宜之事實,有前揭存證信函及調解不成立證明書附卷可稽,並為兩造所不爭執,顯見原告並非未通知被告即擅自進行本件修繕工程。 而系爭屋頂平台之修繕、維護本屬被告之責任,原告已先向被告反應漏水情事,於被告遲未為積極處理後,始委請證人許金成進行修繕,自不得要求原告於此情形仍須等候被告指示而任令系爭屋頂平台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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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成像儀的屏幕上望到,溫度較高的地方會顯示為紅色;但綠色至藍色則溫度愈低。 部份有水份積聚的地方,會導致牆身溫度較低,所以顯示出來會是藍色。 大樓外牆漏水判例2023 但相關儀器也有不足之處,就是倘若單位牆身內部有空鼓,也會影響溫度變化,因此單靠「紅外線成像儀」並不能百分百準確知道是否漏水。

漏水發生在共用部分:例如外牆、共用管線破裂、頂樓平台滲水,則由管委會負擔。 年間原告進行本次修繕工程前之漏水情形,仍係源於系爭屋頂平台原防水層因時日經過自然失效所致,揆諸前揭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自應由被告負責修繕。 遇到家中漏水時先別慌張,想防堵漏水前更重要的是『抓漏』,也就是找到漏水成因,否則只做表面功夫可能維持沒多久又會開始滲漏。 大樓外牆漏水判例2023 房屋漏水大致可分為水管漏水以及牆、地面漏水二種狀況,二種漏水成因不同、處理方式也不一樣,必須對症才能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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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此種狀況,可以請管委會協助告知樓上住戶並商討修繕費用等事宜,如果樓上住戶拒絕接受漏水檢測,且不願意調解,就需要進入法律程序。 通常漏水訴訟會持續1~2年的時間,期間法院會指派鑑定單位到場勘驗,法院會依照勘驗結果進行判決,不過在此之前需要支付$20,000~30,000元/坪左右的鑑定費用給鑑定單位。 本網站之前發表過樓層與樓層住戶間,因為漏水問題如何求償問題,今日適逢見到網友分享一則新聞,報導住頂樓的住戶漏水,透過法院向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求償成功的判例,提供網友們參考!

大樓外牆漏水判例: 住戶之間漏水問題,簡易法庭判決全文(請參考)

至於如果滲水地方是自己入契天台,而並非由「其他單位」所引致又如何處理? 翻查屋宇署網頁,署方表示由天雨經大廈天台、平台、露台、外牆或窗戶所引致滲漏,皆不會構成公眾衞生的滋擾問題,聯合辦事處不會採取執法行動。 有關服務提供者的名單,不應視為已獲食物環境衞生署或香港特區政府認許或推薦,亦不應視為香港特區政府意味推廣其專門知識或其商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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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施作完後,必須放水、試水,確定沒有滲漏後才能進行復原。 檢測方法:牆面防水不良時,浴室外牆就容易出現滲水問題,而且只有洗完澡或清洗浴室後,才會發生牆面滲水的狀況。 其次,如滲漏情況不算嚴重,對住客不會造成滋擾,滲水辦會終止調查,而不作出任何判斷。

大樓外牆漏水判例: 服務項目

但依據實務經驗,「透過行政程序需花費不少時間,最好還是以雙方溝通協調方式處理為宜」。 因為很多時,雖然自己單位天台已塗了防水層,但若毗鄰單位沒有塗防水層的話,水流滲了在單位底層後,在這一層走通了,而令單位出現滲漏,因此值得留意踏上天台的梯級位有沒有裂紋。 「聯辦處」人員會委派顧問公司職員,按個案進行以下一項或多項測試,同樣地會到訪涉事單位一至兩次,有機會需反覆再作測試。 倘若證明妨擾事故屬實,並確定造成妨擾人士的身分,便會把「妨擾事故通知」送交有關負責人。 如確定滲水源頭,將向有關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在指明的期限內減除妨擾,否則有關人士會遭檢控。 所以,如果民眾自己能花幾萬元,就自費修好建物漏水的話,考量若是對方有爭執漏水原因,以及訴訟可能所需的鑑定費用和投入官司的時間精力,通常是不太建議打官司的。

大樓外牆漏水判例: 外牆漏水費用

業主有責任解決滲水問題,如懷疑滲水源自樓上或毗鄰單位,應盡快尋找滲漏的源頭位置及進行維修工程,甚至提出向滲水單位索償。 大樓外牆漏水判例2023 這是最重要的步驟,可以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範來釐清外牆漏水責任以及修繕責任。 其中第十條就以專有、約定專有、共用、約定共用等劃分修繕費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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