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ana Wong Yoana Wong

樓宇買賣合約2023詳細懶人包!(震驚真相).

Article hero image

對於需要賣樓資金,以支付新購物業尾數的換樓客來說,最理想是完成出售單位的所有手續及收到尾數後,才簽臨約購入新物業。 樓宇買賣合約 然而,一賣一買簽臨約的日子,相隔最少一個多月,若擔心期間樓價升勢太急,不少人會考慮在賣樓成交日前偷少許時間。 不過,相關操作有附帶條款,例如需要用同一間律師樓處理兩宗買賣,銀行亦可能與律師樓確認賣出單位的交易狀況。 我們建議如果賣家不肯定物業是否有僭建物的話,最好向測量師和房地產律師 問個究竟,以免買賣未能順利完成。 在有些情況下,如果賣家連同租約一併轉讓予買家,便需要多加小心有關租約和按金轉讓事宜。 賣家可以在不抵觸租約的情況下出售物業,但必須注意簽訂租約時收下的按金。

  • 金融科技平台ROOTS上會打造香港首創網上按揭申請表,一次過免費幫客戶向多間銀行遞交申請,無須再踏入銀行分行用手填表。
  • 但當中流程並不比買樓來得簡單,仍然有不少竅門或者伏位需要打醒十二分精神。
  • 上述情況下,由於新購物業仍未到上律師樓簽正約的階段,而臨約亦於此階段中止,所以毋須繳付印花稅。
  • 買方的承按人之檢查 賣方將准許買方的承按人在完成交易前及在給予賣方合理的預先通知下視察物業一次作為估價用途。
  • 預計全月約有2500宗及235億,將較2月份的2254宗及224.4億,分別上升10.9%及4.7%。
  • 衡量細訂金額高低,視乎買賣雙方怎樣看樓市前景而定。
  • 本行會按照客戶指示草擬信託書,遺囑, 受益人繼承轉讓文件,遺屬協議契約,申辦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令。

這些僭建或改建可構成業權瑕疵,成為準買家的踢契理由。 「臨時買賣合約」須列明,業主須於完成交易時將物業「交吉」給準買家。 業主須確保所有住戶、不跟物業售賣的傢俬、電器、雜物等,均須在完成交易前遷離物業。

樓宇買賣合約: III. 臨時買賣合約

分權共有指的是每個持有物業權的人以不同百分比(%)持有一個物業。 雖然各個持有人持有的份數不同,但是大家同樣都可以使用整個單位。 打個比方,A持有50%、B和C各佔 25%,B和C 依然可以佔有和使用單位的每個空間。

免責聲明:本網頁刊載的所有投資技巧及分析,僅供參考用途。 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 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 而本網頁所有專欄作者的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睇樓紙」會列明買家與代理共同同意的佣金水平,一般是1%佣金。

樓宇買賣合約: 2023年住宅樓宇買賣合約統計數字:一手及二手買賣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4日,買賣雙方就會再簽正式買賣合約,買家亦在這天交「大訂」,這裡就講講一般步驟及注意事項。 於辦公時間內把填妥的申請書交到所屬出租屋邨辦事處核實資格。 待屋邨辦事處於申請書加簽後,申請人再把已核實的申請書、繳付申請費的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申請人與所有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租約副本親身交到居屋第二市場計劃小組。 不過,如果丈夫未完成轉名手續,並為第二層樓申請按揭,銀行便會將第一份按揭計算在壓力測試之內。

地產代理一般可介紹相熟律師,收費視乎情況而定,約6,000元至10,000元不等。 解決方法:買家簽署任何買賣合約前,應向代表律師查詢地契續期的條款(如有的話),細心查明才決定是否購買。 解決方法:如果實地視察單位後,覺得負責銷售的代理所提供的面積資料有疑問,買家可向代理查明實用面積資料來源,若果是來自差餉物業估價署,問題不大。 雙方簽署臨約甩名後,法律上已回復首置身份,即使未完成實際轉名手續,亦可簽臨約買入第二間物業,而不需要支付15%印花稅。 由於轉名的樓價由雙方自訂,轉讓價越低、印花稅越少。 但樓價不能偏離市價太遠,否則稅局有權於7年內,追討印花稅差價。

樓宇買賣合約: 印花稅如何計算?

留意正式買賣合約簽署後,便立即構成「必買必賣」條款,即除非業權出現問題,否則合約任何一方均必須完成這項交易,否則視為「撻訂」,並須作賠償。 輪到賣方律師會向賣方解釋正式買賣合約的條款,賣方簽署一式兩份的合約。 這時買賣雙方都簽好兩份合約,一份就會送交買方律師,另一份就由賣方律師保留。 要注意的是,當售出的物業終止成交後,新購物業需要盡快補繳15%從價印花稅的差額。 當再次出售原有物業,並簽署轉易契(可理解為成交)後,再向稅局申請退回印花稅的差額,亦要留意申請期限,記緊要向代表律師提出要求。

原本印花稅應在簽臨約日起30日內繳付,但一般做法是在過大訂時給予律師樓,由於買家通常會比賣家早一步上律師樓簽正約,所以下表的過大訂及印花稅日期均以12日為例。 於按揭新制下,只要有260萬元,便足以支付1000萬物業的首期、印花稅(以第2標準稅率計算)、經紀佣金及雜費等。 按揭舊制下,只有600萬或以下物業可敍做九成按揭,於樓價續升的情況下,高於600萬的物業無法做高成數按揭,令樓換樓的難度大增。 不過政府於2022年放寬按揭成數後,樓價1000萬已放寬至可做9成按揭,令樓換樓大計重現曙光。 有意換樓人士記得要了解清楚賣樓、買樓的程序及陷阱,避免「落錯車」的風險。 如果賣家的物業現時是有租客的話,潛在買家和地產經紀未必能夠到物業裏面視察。

樓宇買賣合約: 按揭保險計劃

黃嘉錫律師事務所以香港為基地,致力提供優質的服務。 本所憑藉創新、具創意及實用的法律方案在法律業務上享有祟高聲譽。 會以樓價成交價的的轉讓權益對應舊印花稅率計算,如成交價為600萬元,計劃印花稅會以成交價600萬的一半權益作價即300萬,對應稅率為1.5%計算。 業主的遺囑除了要寫明資產如何分配外,也應該要寫清楚執行人權限,例如正式轉名前不能變賣物業,以保障受益人。 雖然就算加入這項條款,執行人依然有權賣樓,但受益人進行民事訴訟的話勝算高,打官司取證時間也短得多。 强烈建議業主凡是跟按揭或物業轉名相關疑問,先不要急著行動。

買家則須於成交前往有關單位驗樓,確保一切妥當,才通知代表律師將樓價餘款和簽妥之樓契送交賣方律師。 買家印花稅(Buyer's Stamp Duty,BSD)屬於專門為應對非本地買家及公司轉讓的印花稅。 目前只要是非香港永久居民,或是以公司名義購買物業,均需劃一支付15%印花稅。 此外,聘用處理樓宇買賣的律師前,亦應先聯絡計劃申請按揭的銀行,確認律師樓是在銀行的認可名單上,因為銀行只接受名單上的律師樓處理按揭程序。 中原地產研究部高級聯席董事黃良昇指出,截止至6月22日,今年上半年整體樓宇買賣合約登記(包括住宅、車位及工商舖物業)暫錄31157宗及2841.5億。

樓宇買賣合約: 物業或被收回

美國聯儲局今晨宣佈維持低息政策,政策制定委員會一致決定將短期利率目標區間維持在0至0.25%不變,議息結果對香港的按揭帶來甚麼啟示? 近期市場上出現不少「撻訂」的案例,「撻訂」和「賠訂」通常在什麼情況下出現? 例如,發展商有權追收差價,例如物業原售價為600萬元,在撻訂後重售,只賣得540萬元,發展商有權在沒收60萬元訂金以後,再追收60萬元的售樓差價,即買家合共損失120萬元。 本行可為客戶辦理離婚訴訟,並堤供相關的法律意見,包括財產分配和贍養費、子女撫養權、探望權、及監護令等。

以600萬元住宅換1000萬元住宅為例,在收取售樓細訂時只有60萬元,不足以支付購入大單位,簽正約時所需約140萬元資金。 如手頭上有足夠的現金,可於成交日找齊所有尾數,可用「即賣即買」的方式購入新單位,以避免樓價飆升的風險。 一手私人住宅方面,11月份暫錄506宗,總值60.5億,預計全月約有1900宗及200億,將較10月的1285宗及210億,分別按月上升47.9%及下跌4.7%。

樓宇買賣合約: 簽署臨時及正式買賣合約

這種轉讓防守形式上是以買賣操作,實際並不涉及資金轉移,只是純粹業權轉讓,故不涉及地產代理,通常由律師辦理手續,所以是需要繳交律師費的。 買賣雙方可因應單位的情況,而加入一些特別條款,例如如樓價本身連「傢俬電器」出售、或業主容許買方在交易完成前進行裝修、或買賣雙方協議由哪方支付大廈維修費用等。 如果樓價連同「傢俬電器」出售,最好在臨約另加清單,仔細把電器數量、電器的牌子型號清楚列出,並拍照存檔。 如果售價低於100萬元以下的物業,買賣雙方可以委託同一律師處理買賣事宜;若售價高於100萬以上物業,則買賣雙方需委託不同律師處理。 由於早前曾發生一些律師行挪用客戶訂金,而被律師會接管的律師行,故準買家在選擇律師行時也需要小心。

現時可上網利用揾樓平台,物色心水物業,業主自讓盤和地產代理受委託代理的樓盤皆有,最好在各大地產代理網頁上搜尋,互相比較,便可以較全面了解物業售價是否合理。 如居屋未補地價,但業主又想轉讓業權,不論是除名、轉名還是加名均須先向房委會申請並取得同意。 如果還有按揭在身的話,建議跟律師質詢因為居屋始終與一般私樓不同,其中牽涉政府和房委會之前定下的條規。 由律師向土地註冊處申請樓契核證樣本,文件同樣具備法律效力。

樓宇買賣合約: 置業簡易步驟

本人已查閱貴公司的 私隱政策和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並同意貴公司使用本人於此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 除了要留意有沒有「Deed of Gift」字眼,以及列出的代價 是否為零外,若估價嚴重低於當時市價,亦有機會被視之為送契樓。 近親指夫婦、兄弟姊妹、父母,而且同父異母兄弟亦為近親,但要提供出世紙證明。 祖父和孫兒不當作近親,但如父母已離世,則可向稅局申請祖父和孫兒的關係是近親,最終以稅局批核為準。

樓宇買賣合約

解決方法:最好預先跟銀行為物業估價,倘若多間銀行對同一物業都估價不足,那就索性不買。 估價不足有很多原因,如適逢樓市趨跌,但又有置業需要,可預先向銀行估價,然後盤算自己的財政實力可否負擔得到,再作決定。 樓宇買賣合約 解決方法:另一個解決方法,是可循其他途徑去查明,包括土地查冊文件、銀行估價、相關單位的管理處紀錄和互聯網等。 雖然現時透過地產代理網頁,可以看到放盤單位的內櫳,但不及實地視察單位,始終較有保障,因較易發現單位內一些缺點。

樓宇買賣合約: 查 冊

在一般買賣流程中,律師會向原業主申請按揭的銀行,索取其按揭契查看看有沒有問題;若沒有問題,律師會要求買家簽署由銀行準備好的信件,並授權律師代表買家去取得銀行取貸款。 銀行在收到買家簽署好的文件後,認為沒有問題,便會發出「授信文件」,之後便會把按揭貸款,轉帳入律師樓的獨立戶口內。 臨時買賣合約必須包含若干條款,例如:物業的地址和售價、臨時訂金(細訂)數額、加付訂金(大訂)數額、何時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交易完成的日期等。

樓宇買賣合約: 買賣雙方律師名

二、物業價值:印花稅依據物業價值而定,目前非首置從價印花稅、買家印花稅、從價印花稅,稅率均是15%,如果屬於首置客,則須按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繳交。 二手私樓方面,7月份錄5,117宗,總值470.94億元,較6月的5,211宗及491.90億元,分別輕微下跌1.8%及4.3%。 二手交投雖然回軟,但金額連續5個月高企450億元以上,是1997年7月後24年以來首見,而宗數連續5個月高企5000宗水平,是2011年6月後10年以來首見。 反映在量化寬鬆及低息環境下,二手旺市持續,刺激二手成交保持活躍。 去年的樓宇轉讓契約共91874份,較2018年下跌12.7%,與2017年比較,亦下跌11.4%。 去年的樓宇轉讓契約總值7646.5億元,較2018年下跌7.2%,與2017年比較,則上升11.9%。

樓宇買賣合約: 【簡約公屋】港、九、新界位置! 申請資格及租金懶人包 (附影片)

不過,業主須留意,假設按揭成數不變,拉低物業估值會令按揭貸款額下調。 這種內部轉讓,形式上是以買賣操作,實際並不涉及資金轉移,只是純粹業權轉讓,故不涉及地產代理,通常由律師辦理手續。 近親轉讓,即直系親屬之間轉讓業權,亦多數簽轉讓契,目的是令其中一位業主回復首置身份,以享政府為首置人士而設的置業優惠政策。 在近親轉讓當中,直系親屬的定義包括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及仔女。

不過,並不是所有樓契文件都可以在土地註冊處找到,文件遺失便無法補回,所以一定要仔細保管。 取得屋宇署的批准和同意及符合規定比例畢竟單位裡面的安全構造還是第一考量如走火通道、排水、通風系統等。 而且不排除有些分拆並不合法,又或涉及違例建築工程,有可能 違反《建築物條例》、政府租契條文、大廈公契條文等。 買家如果在物色此類物業事前請一定要諮詢律師意見,了解單位業權是否完整,有沒有觸犯條例,以免影響日後轉售甚至一堆麻煩。

一般的標準條款不外乎繳付雙邊經紀佣金、買方悔約的話賣方可直接殺訂、賣方悔約的話需向對方退還訂金,及賠償相等於訂金的違約金(即所謂雙倍訂)。 樓宇買賣合約 除非新購物業樓價較售出物業高很多,或細訂金額較多,否則撻訂也可平手甚至微賺差額。 於簽訂臨約後,買家可選擇單方面撻訂,但至簽正約後,理論上則不可單方面撻訂。 所以建議換樓人士,宜於售出物業簽署正約及收到大訂餘額後,才簽署新購物業的臨約較為穩妥(下圖)。

樓宇買賣合約: 樓宇單位買賣合約的統計數字

此時,原先一方只能默默地繼續供舊按揭,銀行亦不會call loan。 【個案分析】簽臨約前業主反口不賣 可否要求賠訂? 首次買樓的陳先生,經過半年時間睇樓後,終於看到一個心儀物業。 睇樓時業主也在現場,陳先生與業主言談甚歡,最後業主願意減價20萬元買給陳先生。

若一個月內銀行未能批出按揭,雙方只要重簽另一張臨約便成。 至於最常見的,就是夫婦共住物業,即使業權只有丈夫名字,在法律上所有資產都是夫婦共同擁有。 如他朝不幸婚姻走不下去要離婚,法庭一般判決都是平均分配。 不少人擔心樓宇轉名給另一半後,對方成為合法業權擁有人,可以突然賣樓而毋須知會另一方,在法律上亦沒有方法阻止。

樓宇買賣合約: 【新手教學】3分鐘搞清「轉讓契」VS「送讓契」

不可行,如重覆轉名避稅操作,尤其短時間內進行,稅局會以「不代表自己行事」為由,追收15%印花稅的差價。 因如果定價過份低於市價,稅局有權以市價來追討各項印花稅的差價。 建議定價時先參考各銀行的估價,盡量不要定太低。 如果樓價升值,轉名可能需要付利得稅,稅率為物業升幅的15%。 如果物業買入的時間很短,比如1-2年内轉名,稅局追討利得稅的機會便很大。 不過這做法有利也有弊,由於物業業權已轉移,只是處於待辦狀態,而原先一方無權轉按或加按。

樓宇買賣合約: 未能履行合約條款的責任

一般來說,轉名沒有實際期限,故有些業主會以拉長轉名期的方式,確保另一半不會即時放售物業。 要找出物業的真正市價,業主可向銀行或公證行申請物業估價,以最低者作為內部轉讓售價。 取得估價編號後,假使日後稅局因物業樓價過低,向你提出質詢時,你可以提供估價編號給稅局參考,以作自保。

其他文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