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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美容爭議7大優勢2023!(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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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美容爭議

香港在規管醫學美容方面法制落後,想要改善,應先對醫學美容作清晰法律定義,以公眾利益為優先加快立法規管,讓美容業得以健康發展,消費者亦能安心享用服務。 是指旨在改善個人外表的醫療療程,一般屬自願性,並可於身體及面部不同部分進行。 醫療美容療程可劃分為整形外科手術程序(部分稱為入侵性醫療療程)及非外科手術。 非外科手術程序一般可進一步劃分為微整形療程及能量儀器療程(某些情況下被稱為無創療程)。 隨着內地現代化的發展,第三產業逐漸成為推動不同城市發展的重要力量。 特別是自中共十八大報告提出以發展服務業為目標後,不少新一線城市都扶持新型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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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海關「放蛇」查獲,有美容院聲稱為正貨的去斑儀器是冒牌貨。 香港目前除了部分含有藥品或發放電離輻射的醫療儀器外,沒有特定法例專門規管製造、進口、分銷、售賣及使用醫療儀器,美容院可能使用有問題的二手貨或冒牌貨,儀器的安全和質素成疑。 當局處處擔心影響美容業發展,暫不規管使用者,未免有太保護業界利益之嫌。 醫療美容儀器更新換代頻繁,5年時間,等於保障現有從業者無須淘汰不符註冊標準的儀器。

醫學美容爭議: 醫學美容爭議詳解

去年初,政府向立法會提交《醫療儀器條例》立法建議,要求所有進口的醫療儀器(包括部分美容儀器)均須向衞生署註冊,並將儀器分四級,按風險程度決定「使用管制」。 第一類為最高級別,使用者必須為註冊醫護專業人員,目前沒有儀器屬這類別;第二類如激光、植髮和大腸水療法等,必須由註冊醫護操作或在場監督;第三類如強烈脈衝光、紅外線、冷凍溶脂、微針等,則可由受政府認可計劃培訓的人員操作;第四類毋須管制。 消委會有一個籠統解釋:「『醫療美容服務』被視為透過醫療的方法、知識或技術達到改善外貌的效果。」換言之,這類美容服務涉及醫療程序或儀器,需要醫護人員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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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建議在上月(2月)首次在立法會討論,引起過千名美容業界,在立法會門外抗議,狠批新規例下,8成主流美容儀器都需要醫生監督下使用,絕大部分中小型美容院都會結業。 投訴人於B美容院購買1項價值7,200元的打針療程,分別於下巴及太陽穴位置注射1ml及3ml透明質酸。 整形及整容外科醫學會委員何昭明指,現階段看不到醫學界及美容業可以達成共識,因此如果可以先就醫療儀器註冊立法,無論如何都是進步。

醫學美容爭議: 醫學界:公眾利益繼續不受保障

2012年10月發生的DR醫學美容「毒血針」事故導致一死三傷,其中一人需截肢。 特區政府事後成立「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前年建議35項涉及入侵性、皮膚穿刺的美容程序,必須由醫生進行,但至今未立法規管。 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也表示,該15項程序涉及美容師手藝,並非必定要由醫生處理的高風險程序,業界不會遵守。

  • 《條例》提出將20種用於美容的醫療儀器按臨牀風險分成4類,確保使用者符合資格要求,例如激光(第3B級及4級)儀器屬於類別II,即高臨牀風險,須由註冊醫護專業人員使用或在他們在場監督下使用。
  • 歸根究柢,私家普通科醫生收入不理想,政府醫生工作環境欠佳,士氣低落,促使大量醫生投身醫學美容行列,當然,這又牽涉到另一個醫事問題。
  • 其二是通過消費者意見調查,評估消費者對「醫療美容」的認知水平和關注的議題,和就規管模式上發表意見。
  • 協助事主索償的民主黨醫療政策發言人袁海文稱則指,已在4月21日透過議員辦事處向美容院及主理醫生發信申索,但至今未獲回覆。
  • 消委會指出,醫學美容在香港沒有任何官方或法律的定義,故無法界定不同程序是否屬醫學美容,不能規範服務提供者的行為,消費者也無法區分接受的服務是否屬於醫學美容和了解涉及風險。
  • 例如多年前的溶脂針,衛生署便明確訂明所含的「卵磷脂膽鹼」是禁止使用,而英國醫療責任保險公司也明文指出醫生若使用「卵磷脂膽鹼」出了事故,將不獲承保,結果大部分醫生不再提供此溶脂針服務。

涉案女醫生麥允齡出庭受審時,亦承認CIK療法的科學基礎「冇足夠驗證去支持」。 麥允齡負責為受害者注射血製品,是案中第三被告,由於陪審團未能就其誤殺罪名達成有效裁決,法院定於本月19日處理律政司提出的重審申請。 而民主黨2017年12月表示,2016年5月至2017年底接獲約282宗有關美容服務的投訴,當中逾60%涉及不良銷售手法,如銷售人員以誤導、威脅或疲勞轟炸式手法推銷。 其中有事主上身赤裸時被不停游說購買療程,最終在疲憊和尷尬下同意購買。 民主黨指出,大部分投訴人在游說過程中,面對龐大心理壓力和感到焦慮厭煩,導致事後未能準確描述銷售及交易過程,令海關在蒐證及執法上存在困難。 民主黨深水埗區議員袁海文2017年9月撰文指出,發現多間連鎖美容集團涉嫌違規使用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的標誌作廣告宣傳。

醫學美容爭議: 醫學美容事故頻 政府懶管種禍根

投訴人遂同意由一位女醫生以針機注射,惟完成後面部出現紅腫,額頭、兩邊面頰及下巴亦留下一排排整齊的細小針洞。 S小姐回應指,未採取法律行動是因正等候消費者訴訟基金審批,並指即使最終不獲批,亦計劃自行聘請律師索償,稱要討回公道。 她又提到,主理的鄧昌宇醫生,已在4月30日聯絡她稱會退回部分療程開支,並曾透過Payme向其付款,但其未有接受;又指鄧醫生同日亦曾致電她致歉,不解為何美容院仍會召開記者會。

醫學美容爭議

職業訓練局美容、美髮及化妝品業人力調查報告顯示,2016年美容院有逾20,000名僱員,當中醫護人員數目由2012年的66人升至184人,僅佔業界總僱員不足1%。 政府計劃本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醫療儀器條例草案》,將美容儀器納入醫療儀器類別一併規管,並引入為期5年過渡性質的表列制度,但暫時不會規管較具爭議的使用者資格。 醫學美容爭議2023 本港醫學美容事故屢見不鮮,嚴重損害消費者利益,對有關行業的規管已屬「遲到」,必須從速、從嚴完善立法,不僅要規管儀器、更要規管從業者,將公眾安全和利益放在第一位。

醫學美容爭議: 政府讓步抽起使用管制

事主回應指,未採法律行動因正等候消費者訴訟基金審批,又稱主理醫生已聯絡她致歉及願意賠償部分療程費用。 正所謂「好醜命生成」,但來到二十一世紀,如何控制自己身體彷彿陷入兩難-改變易有風險;不變卻得不到社會認同。 醫學美容爭議 不過醫學美容如投資一樣,涉及風險,以生命作賭注,實在需要三思而後行。 各位智者應掌控身體的自主權,不受林林總總的醫學美容行銷廣告中誘惑。

醫學美容爭議

然而,這些廣告同時避重就輕,沒有析述醫療行為可能產生的副作用及風險,導致不少市民以為以為那些「洗血針」、「雷射美白」、「透明質酸」及「肉毒桿菌」等選擇方案,只如快餐店餐牌上的ABC 餐,輕視醫療行為對於個別身體出現的差異。 最尷尬的是,事主希望以消費行為,達致一些社交目的,但最終出現嚴重醫療事故,他們往往生怕受到社會的閒言閒語,唯有自認倒楣,不敢追索賠償。 醫學美容爭議2023 現時聲稱醫學美容的行為未受法例監管,以致有相關機構負責人在事故發生後逍遙法外,麥美娟認為,應立法規定相關醫療機構必須由至少一名負責人註冊,以作為問責代表。

醫學美容爭議: 醫學美容儀器規管爆爭議 消息指政府擬變陣 先就儀器註冊立法

針對用家的調查顯示,絕大部份的消費者(98.8%)在港接受服務,近9成(89.3%)光顧美容中心,約一半(52.5%)最少每月使用一次,當購買服務時,平均消費約$6,600,多以一次性預繳式付款(65.6%)。 中華民國醫用雷射光電學會理事長王正坤醫師,遠赴法國參加2017年世界美容醫學大會,來自全世界約6千位醫師齊聚一堂,進行為期3天的美容醫學學術研討會。 中華民國醫用雷射光電學會理事長王正坤醫師,9日上午受台南市家庭教育中心與中華醫事科技大學邀請,在台南市立文化中心演講「夏日皮膚癌風險與醫學美容風險」,吸引眾多民眾與公教人員前往聽講。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近三年( 年)裁處醫療機構以誇大不實、特價優惠招攬醫療業務的醫療廣告,總共326件,裁罰金額2,224萬元,居全國之冠。 衛生局提醒,尤其是選擇醫美療程時,要注意「六要三不」,千萬別相信「全國第一、全球獨創」等誇大用語,也不要參加贈品、折扣和團購不當招攬活動。 S小姐又稱,確曾在去年8至9月及11月光顧其他美容院,在額頭打透明質酸填充,亦未有醫療報告指其右臉頰萎縮由打溶脂針造成,惟強調萎縮位置與打溶脂針位相近,其他療程亦不會導致萎縮。

醫學美容爭議 俗話說「預防勝於治療」,多數美醫診所對於相關適用法規的盤點,網頁或文宣內容是否有觸犯任何的法規並無專業的法律顧問可諮詢,故事前防範措施很容易不足。 消委會認為首兩宗投訴個案,美容院利用入侵性美容技術,以針穿刺皮膚將化學物質注入皮膚層,具有一定風險。 然而,美容院於推介此類針劑療程時,只側重講解打針後塑造的面部效果,若消費者對於所注射的化學物質成分未有充份認識,於未全然了解化學物質對身體的影響下,貿然將之打進皮膚甚具風險。 此外,由於穿刺過程有機會造成皮膚破損,如注射過程處理不當,或環境設備欠衞生,感染風險更會增加。 而個案二事主注射後感到呼吸急促及作嘔,萬一消費者有潛藏的健康問題,有可能誘發其他嚴重情況危及健康,有可能付出超乎預期的代價。 第九項:藥物及儀器供應鏈  最後是醫學美容療程所使用的各種物質,有些是需要註冊而有些是不需註冊的藥物就更添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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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已於2013年1月將我們熟悉的「醫美」正名為「美容醫學」,也就是「醫美」的名詞已由「美醫」所取代。 所謂「美醫」是指由「合格醫師」透過手術、藥物、醫療器械、生物科技材料等,執行具侵入性或低侵入性醫療技術來改善身體外觀之「醫療行為」,如:紋眉或是紋眼線,若是注射局部麻醉劑,就是醫療行為。 香港首宗判刑的醫學美容誤殺案——DR醫學美容集團2012年為顧客進行打針療程,造成一死兩傷事故,兩名被告上月分別判囚12年及10年。 社會強烈要求監管美容業,但相關法例迄今仍然空白;與此同時,以醫學美容招徠的美容院急速發展,至少五間相關概念公司先後上市。

醫學美容爭議

希望政府多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盡快提出更嚴格監管醫學美容的條例草案,提升業界服務質素,更全面有效保障消費者利益。 另外消委會根據用家所提供的資料分析,一些應由醫生或牙醫施行,已界定為高風險的「醫療美容」服務,從他們的判斷,也似由美容院的「美容師」、「治療師」或「美容顧問」提供。 其中表示由「美容師」提供的比例高達91.3%,相反表示由註冊醫生施行的只佔3.2%。

醫學美容爭議: 監管醫美 迫在眉睫?

(三)為維護民眾知的權利,醫療機構應於其機構內之明顯處主動懸掛(或張貼)醫師證書或專科醫師證書。 醫學美容爭議2023 醫學美容爭議 呼籲民眾於接受醫學美容服務前,除詢問醫師有無受過相關專業訓練,所使用之醫療器材之風險與可能的副作用,再三思考,始決定是否接受該項醫學美容服務。 消費者委員會2016年2至3月以電話訪問1004名消費者,20.1% 15至64歲人士曾使用醫學美容服務,當中男女比例約2:8,主要是25至44歲,而最常用的項目為激光療程(包括去斑或脫毛)、水磨嫩膚及射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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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整容方法屬入侵性外科手術,例如隆胸、隆鼻、抽脂、削骨瘦面,對發育中的青少年可能構成潛在的危險。 商場外牆設計與新世界發展旗下的商場K11 醫學美容爭議2023 MUSEA相近,大量採用石材和綠化設計。 而場內裝修由巴馬丹拿集團(P&T Group)負責設計,以白色為主調,設計元素與新城市廣場第三期相近。 戶外2樓至4樓設平台花園,合共約8萬平方呎,部分範圍規劃作寵物公園。 根據公契文件,場內設多個中庭,並有5000呎的表演場地,而4至5樓設6間影院。 而商場地下至5樓多個位置設24小時行人通道,其中連接地下至2樓往「八爪魚天橋」的通道在2022年12月23日對外開放。

醫學美容爭議: 爭議

投訴人表示,用後雖然水泡消褪,但該位置仍又紅又癢,決定不再進行有關療程及要求美容院退款。 醫學美容的將來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說希望將醫療和美容分家,將來再沒有醫學美容。 醫學美容爭議2023 事實上醫療和美容在過去十多年來已經很難清楚界定,全球各國的大方向都是這樣,香港怎可能例外? 醫學美容爭議 筆者相信沒可能做到,更且今次事件起因根本不是界定醫療和美容的問題。 在澳洲,從事醫學美容的醫生團體正尋求法律途徑希望將醫學美容獨立成科,正反意見不一,且看後續發展。 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香港今時的亂局是以往多年政府部門的後知後覺,少做少錯的政策失誤造成,不是搞出人命根本不會有這麼大的回響,祈望專業人士治港,會懂得怎樣規管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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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應禁止從業員在消費者進行療程時向他們推銷與同意書無關的服務程序。 醫學美容爭議2023 一、清晰定義「醫療美容」為消費者保障奠定法理基礎: 以法例確定構成「醫療美容」的元素,包括為美容目的而提供的醫療服務所使用的程序、手術類別、藥物、醫療儀器或侵入性技術,具體規範服務提供者(無論是醫護人員或美容從業員)的行為。 消委會建議政府考慮以法例確定構成「醫療美容」的元素,引進牌照制度,從規管從業者資歷、儀器使用、處所設施,加強監控力度;再加上規定推廣手法、資料披露、冷靜期和申訴機制等措施維護消費安全和權益。 報告提出9項建議,供政府、業者及持份者參考,期望多管齊下,切實提高消費者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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